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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经济开发区实施飞地经济实现协同发展
发布日期:2022-11-2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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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罗庄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整合“飞入地”“飞出地”优势要素资源,通过跨地区园区共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突破区位和资源掣肘,实现产业集聚、资源互补、互利共赢、协调发展。截至目前,已引进“飞地经济”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45亿元,其中落地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8亿元。

一、突出项目准入条件。为突出产业集聚的工作目标,强调“飞出地”项目要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功能园区产业定位,鼓励围绕山东省“十强”产业和临沂市“十优”产业项目招商,优先引进“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等开发区主导产业及其链条延伸项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明确了开发区项目准入亩均效益、单位能耗、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控制标准。

二、突出招商分工模式。“飞出地”街镇负责项目招商洽谈、手续办理、生产建设、达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负责引进项目的真实性;对项目建设过程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源双控监督管理负主体责任。“飞入地”街镇负责落地项目经济统计工作、项目用地征地拆迁、社会稳定工作,为项目创造良好投资社会环境,全力保障项目正常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协助做好项目选址工作和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准入审核,牵头项目选址工作;会同“飞入地”街镇和“飞出地”街镇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

三、突出经济效益分享。在财税收入分享方面,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财税收入分成机制。财税收入由“飞入地”所在街镇税务部门负责征管。因“飞地经济”项目形成的地方财税收入由“飞出地”街镇和“飞入地”街镇按比例分享,计入相应街镇年度税收收入。在经济指标分享方面,因“飞地经济”项目产生的经济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四新”投资、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等与街镇年度考核有关的经济指标,“飞出地”街镇和“飞入地”街镇按比例分享。其他指标分享。因“飞地经济”项目产生的高端人才招引、科技创新成果等其它溢出效应,全部计入“飞出地”街镇。

四、突出服务保障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成立“飞地经济”小组办公室,完善“飞地经济”服务流程,强化“飞地经济”工作主体责任,加快项目推进,力促项目早入驻园区。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从项目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督促做好落户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解决好制约企业的瓶颈问题。(罗庄经济开发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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