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落实《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建设规范》和《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建设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2月11日
解读文件地址: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art/2019/2/12/art_106480_8452632.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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