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山东省交易团(不含济南市交易团、青岛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广交会平台作用,促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研究起草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办法适用范围不包括济南、青岛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huyizhi@shandong.cn
2.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331室。邮编:250002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19年11月29日
意见采纳情况:/art/2020/1/6/art_16184_10178564.html
正式政策文件:/art/2020/1/13/art_106476_10178507.html?xxgkhide=1
政策解读:/art/2020/1/15/art_106480_10179128.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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