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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正风肃纪提醒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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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提醒您:

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通知,对清廉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我们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通知精神。


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同时,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望各位党员干部将假期作为走进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好机会,带头树立新风正气,弘扬美德、孝亲敬老、从简戒奢,确保欢乐、祥和、安宁过“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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