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于11日批准了三家日本企业为对华出口水产品而进行的注册登记。这三家企业中,一家的产地位于北海道,另外两家的产地位于青森县。此次注册的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年7月10日。获得批准的企业在提交由日本政府机构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证明、产地证明等相关文件后,便可向中国出口水产品。这是近两年来日本水产品对中国出口的首次恢复。目前,仍有包括福岛县、东京都在内的10个都县的水产品因在处理水排放前就被禁止进口,至今仍未被解除禁令。(驻日本经贸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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