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山东省商务厅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等9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由济南市商务局等45家受委托主体实施,已完成委托协议签订工作。同时,根据《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2020年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351 号,2022年发布),我厅与济南市商务局等50家受委托主体签订的委托协议已解除委托。
特此公告。
2.解除省政府令333、351号委托协议情况统计表.xlsx
山东省商务厅
2025年11月30日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