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烟台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7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机电产品招标投标领域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清单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山东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责任清单.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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