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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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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山东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发改环资〔2024〕706号)精神,山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制定了《山东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山东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发改环资〔2024〕70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使用国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金,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堵点,全链条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电换“智”升级,持续扩大潜能消费,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各市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本地现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上级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各类企业和电商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和开展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和线上线下资源,对换购高效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推动家电以旧换新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商圈、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为居民以旧换新提供便利,实现“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

(二)加大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力度。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商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每位消费者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时间为自各市家电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地市统筹国家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支持,若地市用完中央和省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相关市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和省级不再负担。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4〕31号)废止。

(三)强化平台建设。各市至多选择2个平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并确定其中1家平台负责与省级资格核验系统对接,归口两家平台数据,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统一提报。市级平台包括商家报名及商品管理、补贴发放和领取、补贴核销、补贴审计、数据分析、废旧家电品类回收统计及反馈数据安全等功能,以信息流技术集成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受理、发放、核销的处理能力,适用于线上线下多模式、促销活动多场景,拓宽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支付渠道,满足补贴(券)发放、使用、管理一站式全流程服务需求。

(四)做好资格核验。参照商务部有关做法,省商务厅委托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开发建设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并提供相关服务,实时对接中央部级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核验系统和各市家电以旧换新平台,按照中央部级平台要求实时上报我省用户信息、购买品类、商品价格、补贴金额等。同时,实时将国家平台信息反馈各市,实现补贴核验、数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

(五)优化绿色智能产品供给。推行绿色家电、智能家电、物联网等高端品质认证,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供指引。引导家电生产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推广互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应用。

(六)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标准,推动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培育一批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推动售后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平台,不断提升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七)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争创一批全国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企业。支持各市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规范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做大培强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健全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市要制定本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并报省商务厅备案同意后实施。要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并指导参与企业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要扩大企业参与覆盖面,通过建立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名单、企业防止造假骗补自我声明承诺制度等,建立8类家电1、2级能效或水效型号商品目录数据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流程标准,严格把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个人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销售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商品条形码数字、购机发票、能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商品出库、安装等信息,形成严格闭环。家电生产企业及代理机构必须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报企业1、2级能效或水效产品型号清单。补贴采用支付立减等方式,简化流程,提升消费体验和获得感,减轻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垫资压力。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上述有关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无误后,在一定周期内兑付,同时将上述信息上报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

(三)加强风险防范。各市是超长期国债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要负起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各市要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非法翻新、以次充好出售旧家电行为,鼓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有回收资质的销售企业或委托第三方担负起回收责任,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的拆解企业。

(四)开展重点核查。省商务厅将联合省财政厅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查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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