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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
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1- 24 信息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信息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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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通知》(鲁商字〔2023110)有关要求按照商务部最新工作部署,129省商务厅将组织第三方机开展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方式

采取纸质材料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相关数据准确项目进度和建设成效客观

、材料准备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准备纸质资料三份备查纸质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含页码)、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附件2佐证材料1月29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纸质材料的PDF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EXCEL)报省商务厅 (市场建设处)电子邮箱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材料准备,配合做好现场复核工作。参与绩效评价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请与第三方机构联系确定。


山东省商务厅联系人:许琳琳 邹晶

联系电话0531-51763060  51763593

电子邮箱:scjscadmin@shandong.cn

第三方机构联系电话18053110425


附件1.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2.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绩效评价指标

3.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




山东省商务厅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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