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外贸司《关于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的通知》(商贸促函〔2023〕181号)要求,现对广交会一般性外贸奖励展位省内各交易团安排情况(省交易团每期69个、济南市交易团每期7个、青岛市交易团每期18个)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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