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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3年第7督察组进驻省商务厅开展统计督察
发布日期:2023-12-2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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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12月25日,省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进驻商务厅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连德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汇报全省商务统计有关情况。

程连德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连续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供了根本遵循,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督促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抓手,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坚实保障。此次统计督察将聚焦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统计法定职责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情况,以及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陈飞代表省商务厅对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并就配合做好统计督察提出要求。指出,近年来全省商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制度机制,出台政策措施,转变工作作风,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商务高质量发展作用日益凸显。省委部署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证统计法贯彻实施、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制度安排。省商务厅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接受统计督察,全力配合好督察组各项工作,坚决把督察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督察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省商务厅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省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将对省商务厅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31-51751645;举报电子邮箱:stjjzhc@shandong.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7:30。

督察组全体成员,省商务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梁永军,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洪光,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红,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济南市商务局、济南市投资促进局、济南市市中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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