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培育办法><山东省外贸新业态特色园区培育办法><山东省国际合作特色园区培育办法>的通知》(鲁开改办〔2021〕4号)要求,省商务厅对各市推荐的特色园区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培育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电话:0531-51763096。
国际合作特色园区名单
烟台经开区、胶州经开区、即墨经济开发区、威海高新区、潍坊滨海经开区、寿光高新区、明水经开区、茌平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区、济宁高新区。
“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名单
青岛经开区、烟台高新区、日照经开区、潍坊高新区、淄川经济开发区、德州经开区、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邹平经开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外贸新业态特色园区名单
青岛胶州湾综保区、威海经开区、潍坊综保区、青岛前湾综保区、烟台综保区、威海南海经济开发区、威海综保区、济南高新区、济南章锦综保区、临沂综保区。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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