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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强化开放引领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 10- 31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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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我省综合保税区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总体规模还不够大、发展还不平衡、新业态发展较慢。7月份,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赴省内外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先进省市经验做法,摸清我省综合保税区现状及诉求,结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和海关总署《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措施》,提出推动我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措施,经23个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把握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高点定位。把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全省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举措。充分听取综合保税区的问题诉求,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三是坚持结合实际,突出山东特点。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做法,提出符合我省综合保税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四是坚持因区制宜,突出差异特色。考虑各综合保税区差异,明确科学合理的功能定位和差异化发展方向。

三、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实施意见》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优化功能布局、推进平台联动、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加大项目招引力度、优化监管模式等11个方面重点工作。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大财税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评估机制、健全推进落实机制等。

《实施意见》有四方面创新点:

一是推动综合保税区与其他开放平台联动发展,着力解决“单打独斗、资源分散”问题。

加强全省综合保税区统筹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支持综合保税区结合自身实际发展特色细分产业,形成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综合保税区发展格局;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综合保税区与新区(国家级新区和省级新区)、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同发展。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

二是明确我省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重点发展方向,着力解决“主导产业不突出、业态模式传统”问题。

推动保税加工迈向中高端,加快发展保税研发设计、保税加工制造,探索发展高端检测维修、高端智能绿色再制造等特色业务。以大宗商品贸易和物流为基础,积极拓展冷链物流、供应链管理、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大力培育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推动新业态提质增量,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等保税服务新业态。支持综合保税区用足用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红利,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开展航空飞行模拟器、大型医疗设备等保税培训业务,探索离岸贸易、新型易货贸易。

三是深化综合保税区贸易便利化改革,着力解决“通关手续复杂、企业获得感不强”问题。

全面落实海关总署《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全流程监管”相关要求,提出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支持“两步申报”货物与普通申报类型货物集拼入区,允许“一票多车”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强化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理念,优化查验比例,强化人工精准分析,风险防控措施前推后移,减少货物的卡口拦截,提升监管效能和企业获得感。对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具体措施。

四是突出项目招引建设,着力解决“项目支撑不足、持续增长乏力”问题。

把招商引资作为综合保税区“重点工程”,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引资力度,按照《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积极引进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等适合入区的项目。集中要素资源,加大服务保障,加力提速重点项目建设,为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政策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开放引领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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