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首页
>政务公开>厅机关子站>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处>通知公告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31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 126 字体:【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商务厅定于1月31日起,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德州天衢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将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严格管理预收资金的处罚,对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超过规定比例的处罚,对发卡企业未实行资金存管制度、以及存管资金低于规定比例的处罚,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确定资金存管账户、以及未与存管资金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处罚,对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填报单用途卡业务信息的处罚,对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业务处理系统、发生重大技术故障时未立即向备案机关报告的处罚等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接受备案的主体仅限省内经营的企业)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人民政府实施;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人民政府、德州天衢新区和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人民政府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德州天衢新区、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省商务厅不再受理上述区域内已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业务申请。此前已受理的事项将继续办结。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商务厅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1月31日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