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内设机构>职能处室>人事处>政策法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6- 24 信息来源:人事处
信息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室、直属单位:

《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已经2022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0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处)

 

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

202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创新的引领推动作用,激发人社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促进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对人社事业的新需求人社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构建“1+6+N”的人社事业创新发展体系(“1”是坚持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增强人社事业发展创新力,打造“创新人社”品牌;“6”是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政务服务、党建工作“六项创新提升行动”;“N”是制定一批创新政策,推进一批创新项目,落实一批创新举措),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开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就业创业创新提升行动

1.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0万个左右,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32万个左右,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8万个左右,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人才中心、就业促进处负责)

2.深化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研究制定应对就业形势变化努力做好稳就业工作、促进大学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等“一揽子”政策,着力稳就业保就业,确保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就业促进处、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3.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允许各市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担保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和商业性创业贷款“1+1”组合放贷等模式,满足创业群体的融资需求。高标准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4.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落实《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5.深入推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规范零工市场布局建设,提升零工市场服务能力,落实零工市场扶持政策,促进零工市场健康发展。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规范发展1家以上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积极发展线上零工市场,逐步完善功能,拓展延伸服务。(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6.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起建立黄河流域9省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协同发展机制,举办黄河流域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暨中国(山东)首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决赛,多举措提升行业创新能力,促进就业创业。(流动管理处负责)

7.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实施“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一刻钟服务圈”,开展“10+5+N”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推出一批就业服务质量标杆机构,带动全省就业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健全落实服务信息普遍告知、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帮扶、重点社区联系包保等制度,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提效。创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就选山东”校园集中招聘,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二)社会保障创新提升行动

8.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清理规范地方养老保险待遇支出项目。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压实地方支出责任,多渠道筹措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经办工作。(养老保险处、社保中心负责)

9.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实施“政策找人”活动,重点解决“参保未缴费”“应保未保”“参保不充分”等问题,将更多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处、社保中心负责)

10.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出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标准、信息系统等,保障失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失业保险处、社保中心负责)

11.推动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强化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压实企业责任。定期调度各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基层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负责)

12.全面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政策规定、强化经办内控、健全系统功能、加强基金监管,构建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基金监管处、社保中心负责)

13.规范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积极推进职业年金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做实,提高职业年金计划管理监督水平,确保基金安全和稳定增值。(养老保险处、基金监管处、社保中心负责)

14.全面推进省集中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服务信息平台应用。优化完善现场鉴定系统,推进试点医疗机构现场鉴定场所联网布局,实现现场鉴定系统与省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联动,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升工伤鉴定的精准性、高效性、便利性。(社保中心负责)

15.加强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完善经办内控制度,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社会保险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经办风控系统规则,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构建数字化风控新模式。(社保中心负责)

(三)人事人才创新提升行动

16.持续加强青年人才引育创新。探索设立“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扩大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规模,推进“两站一基地”扩量提质,新建博士后平台100个以上。举办“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引才活动100场以上、“海聚山东”引才活动40场以上,赴黄河流域知名高校开展“黄河行”主题引才。组织“百校千企”人才对接活动,开展“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强城市”和“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大潜力城市”集中宣传推介。(人才处、就业人才中心、专家中心、政策法规处、人科院负责)

17.开展市场化引才育才创新行动。鼓励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重点发展猎头服务,研究制定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人才引育创新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百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系列活动,举办山东省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洽谈会,提高引才育才市场化水平。(流动管理处负责)

18.实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事项落实专项行动。聚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分级梳理改革放权事项清单,开展落实落地质效评估。建立用人单位服务直达制度,遴选人才资源富集的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式的“一揽子服务政策包”,促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事业管理处、专技处、人才处、劳动关系处、工资处、专家中心负责)

19.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向职业生涯“一件事”拓展。将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调入、调出、解聘、开除、退休、岗位变动等业务中,涉及的编制实名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业务纳入一件事服务,不断增强“一件事”服务质效;将“一件事”服务范围扩大至所有驻济省属事业单位,不断增大服务的覆盖面(事业管理处、工资处、养老处、社保中心负责)

20.纵深推进职称改革落地见效。加大新职业职称设置力度,扩大职称评价范围,引导人才向“四新”经济集聚。创新建立职称评价代表性成果清单制度,破除“四唯”倾向。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利用职称评审系统实施“网络化”监管,结合“双随机”检查对高评委办事机构实施“网格化”监管。推动职称评价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基础要素、实施清单、办事流程统一。(专技处负责)

21.创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按照人社部工作部署遴选数字工程师培训、评价机构,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培育壮大我省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专技处负责)

22.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技能兴鲁”百万工匠人才培育工程,研究制定新时代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办法,打造多层次、特色化的技能人才成长平台。开展新兴学徒制培养和“金蓝领”培训等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技工院校集团化办学,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职业能力处、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23.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规模,落实特级技师待遇。做好新职业信息征集。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培优,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力。(就业人才中心、职业能力处负责)

24.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完善省级线上“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功能,探索打造掌上APP,依托各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工作站,提供政务事项帮办代办服务,构建“1+16”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体系。(专家中心负责)

25.搭建专家服务基层“云桥梁”。依托省专家服务基层一体化信息平台,集成基地管理、技术需求发布、技术成果转化、专家服务对接等功能,建立省市县三级有序共享专家资源、协同联动开发专家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实现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常态化。(专家中心负责)

26.打造人事考试考务管理新模式。研究制定人事考试巡考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巡考力度,实现“线上+线下”巡考全覆盖。创新培训形式,提高考务操作的精准度。加强考务风险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考试中心负责)

27.创新创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五个档案”提升行动,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经办平台、网办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高质量推进与全国跨地区平台的对接应用,探索推进大数据展示平台创新应用,实现“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全面贯通”,打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点通”服务品牌。(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28.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动态管理创建示范项目,改进考评指标体系、测评办法,加强过程管理,既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又减轻基层负担。(表彰办负责)

(四)劳动关系创新提升行动

29.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和谐企业联合激励,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仲裁院、执法监察局负责)

30.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推进《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立法。完善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监督指导。(劳动关系处负责)

31.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制定出台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政策。出台“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核处指南(试行),提高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劳动监察处、执法监察局负责)

32.建立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内部沟通衔接、信息双向反馈、联合会商调解、联合行动等机制,提高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处理质效,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仲裁院、执法监察局负责)

33.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制定企业劳动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参考指引(试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提升企业自主化解争议能力。强化调解仲裁机构引导协商职能,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前延柔性化解劳动争议链条。(调解仲裁处、仲裁院负责)

(五)政务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34.打造“无证明部门”。推广“免证办”服务,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人社领域“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让更多企业和群众获得无证明办事体验。(政策法规处、社保中心及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35.打造“一件事”服务升级版。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选择社保费缴纳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一件事、失业人员再就业一件事等企业和群众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场景,通过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政策法规处、社保中心及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36.打造网上服务旗舰店。深入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提供申请、审查、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出“免申即办”、政务服务地图等创新应用,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扩大“一卡通”应用的覆盖面。(社保中心、政策法规处、行风办及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37.深入推进“跨域通办”。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强化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更多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向全程网办转变。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全省通办、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事项“跨省通办”。(政策法规处、行风办、社保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38.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努力培育更多“多面手”“人社通”。常态化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对政策落实和业务经办开展全流程检验。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丰富评价渠道和方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促进政务服务质效提升。选树“最美人社干部”“人社服务标兵”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典型、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行风办、政策法规处及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六)党建工作创新提升行动

39.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引领,紧密结合人社部门职能,健全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部署、一体协调推进工作、一体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创新深度融合的路径方法,以业务工作实绩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工作出问题、党建找原因”工作措施,探索“主题党日+”模式,发挥好党组织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供有力保障。(机关党委及各处室、单位负责)

40.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每年发布并办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以基层联系点为依托,以支部联建共建为抓手,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品牌带动,推进人社机关品牌和“一支部一品牌”双创活动,培养打造示范品牌,助推办实事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深化提升“双报到”“双联共建”效能,深入推进人社政策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进园区系列志愿服务,擦亮“志愿人社”服务品牌。(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及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

41.推动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突出人社部门特色,创新联动机制、内容、形式和载体,健全改革攻坚、为民服务、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责任落实等联动机制,探索理论联学、工作联动、文明联创、活动联办、作风联督,加强对下指导、对上反馈,实现省市县三级步调一致、上下贯通、协同联动,推动人社系统模范机关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机关党委及各处室、单位负责)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人社事业创新发展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健全督导机制,对任务落实情况实行跟踪问效、督导检查,对推进慢、措施弱、效果差的,及时提醒,必要时进行约谈整改、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树立系统观念。各处室、单位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把人社事业创新发展工作举措与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年度重点任务相衔接,通盘考虑、一体推进,争取最佳综合效益。要注重加强创新发展的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提高各项举措的耦合度,不断提高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进“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办好“周四在线”线上培训活动,推动政策业务直达基层一线、直达群众。用好媒体宣传矩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宣传人社事业创新发展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讲好人社故事,发出人社好声音。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48/202205/ea99eed7-c7a5-46bf-b454-aac39ad8fa02.shtml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