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与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印发《青岛自贸片区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提高企业汇率避险操作水平,促进片区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办法》明确要求,将以企业2021年度的涉外贸易额作为依据对企业进行分档,按企业签约汇率避险产品的履约金额进行奖励。对2021年1-12月涉外贸易额不足1000万美元的企业,按避险产品履约金额每1美元1分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贸易额为1000万(含)至5000万美元的企业,按避险产品履约金额每1美元0.5分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贸易额为5000万(含)至1亿美元的企业,按避险产品履约金额每1美元0.3分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贸易额为1亿美元及以上的企业,按避险产品履约金额每1美元0.1分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企业在片区银行机构履约汇率避险产品的,按上述1.2倍标准进行奖励。单家企业全年享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青岛自贸片区的企业,且2021年以来纳税申报不为零,同时为2022年度外汇业务货物贸易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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