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的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1〕63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厅工作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成立厅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办公室会同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投促中心抓好组织实施。各直属单位根据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
二、建立用餐人数预测制度。采取预约登记、数据分析等措施,提前统计预估用餐人数,合理采购,精准备餐,避免原材料浪费。
三、建立每周营养食谱制度。充分征求干部职工意见,根据可实施建议调整菜谱菜品,合理搭配,提高质量,制作经济适口、营养均衡、安全健康的饭菜,最大限度满足就餐人员需求,遏制浪费产生。
四、建立食堂用餐监督管理员制度。监督管理员主要职责是对用餐人员进行引导监督,发现浪费行为,进行当面提醒劝告;对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食堂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建立食堂反食品浪费曝光制度。对浪费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浪费行为发现第一次,约谈处室负责人,对本人进行提醒教育;发现第二次,在全厅进行通报批评。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发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树立“消费而不浪费”绿色消费观,切实杜绝食品浪费行为。《通知》贯彻落实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办公室、投促中心(机关保障部)。
联系人:初虹、王庆民
电 话:51763356、51763013
附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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