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园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经济园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制定全省经济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谋划新目标、新任务,对于推动山东省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范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
制定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山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25年)》《山东省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
规划任务:深入分析山东省经济园区“十三五”发展情况,科学研判“十四五”国际国内形势,提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经济园区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推动经济园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为加快推进经济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省经济园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设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高能级开放平台,全面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外资外贸平稳增长,较好完成各项经济目标,呈现总量扩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开放凸显的良好发展态势。围绕经济建设的核心功能,经济园区已成为我省加快工业化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以及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平台。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三五”期间,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在拉动经济增长、引导产业集聚、实践对外开放、促进制度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已经拥有124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5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6年7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2016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02号);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8号);2019年7月,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有关部门、各市纷纷研究出台促进经济园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化。2018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三批55家开发区开展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2019年全省选择54家开发区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大力推行“党工委(管委会)+公司”等多种形式的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竞争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2020年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开,加快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瘦身强体,回归本位,共撤销管委会内设机构1467个,精简管委会人员26588人,减少代管乡镇75个,缩减实际管辖面积9555.9平方公里,分别压减58.7%、56.2%、50.7%、48%。开发区体制理顺、人员精简、效率提高、活力增强,制度优势、开放优势、创新优势得到重塑。
开放引领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快速增长,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开发区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质量显著提升。2020年,全省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135.3亿美元,实现进出口14832.4亿元,分别占全省的76.7%、67.4%,同比分别增长25.8%、8.6%,高于全省5.7、1.1个百分点。开发区内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占全省的76%,省外贸百强企业中有72家位于开发区。青岛、烟台、潍坊滨海、德州、日照、荣成、博兴等开发区建成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家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等。青岛中德生态园、中英创新产业园、中韩(烟台)产业园、中韩(日照)国际合作产业园、中欧(济宁)国际合作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推进。
产业集聚效应凸显。印发实施《山东省经济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培育壮大了一批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子信息及家电、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海洋工程等产业集群,已形成百亿级以上产业集群171个,其中千亿级产业集群5个,500亿级产业集群30个。青岛、烟台、明水、德州、临沂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济南信息技术、青岛轨道交通装备、烟台先进结构材料和生物医药、淄博新型功能材料、临沂生物医药等7个优势产业集群入选全国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创新创业水平不断提高。印发实施《在全省经济开发区开展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启动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聚力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和质量。青岛、烟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评为国家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23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载体被认定为全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到2020年底,全省70%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2个以上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载体平台。青岛、烟台、东营、德州、潍坊滨海、日照、临沂、聊城等经开区获评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二)综合保税区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济南章锦、青岛即墨、日照、淄博等4家综保区。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青岛出口加工区、威海出口加工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烟台保税港区获批转型为综保区。截至2020年底,全省综保区达到13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46号),制定《山东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绩效评价办法》,首次从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新业态发展三个方面10个指标开展评价工作。2020年,综保区实现进出口2522.5亿元,同比增长24.7%,高于全省进出口增幅17.2个百分点,开放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自贸试验区
2019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含济南、青岛、烟台三个片区。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经过一年多的发展,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山东省总体方案112项试点任务已实施106项,形成60项制度创新案例,9项具有全国首创性,36项已在省内复制推广。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国首创“负面清单制”放权模式,“清单外”行政权力可全部下放自贸试验区。2020年,山东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33450家,其中外资企业288家。全年实际使用外资22.1亿美元,实现进出口2916亿元,在占全省万分之7.6的土地上,创造了全省12.5%的实际使用外资和13.3%的进出口,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坚实基地。
(四)上合示范区
2019年9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0〕273号),青岛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字〔2020〕14号)。上合示范区先后获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上合组织青年创业孵化器(青岛)项目等,编制完成中国对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指数。推进青岛•上合国家客厅、央企国际客厅、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技术转移中心、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等平台建设。经省人大审议实施“负面清单制”放权,54项首批省级赋权落地上合示范区。2020年,示范区完成货物贸易163.8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对上合组织国家进出口12.9亿元,同比增长51.3%。上合多式联运中心开行欧亚班列401列,增长15.8%;集装箱作业量76.5万标准箱,增长14%。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未来五年,全省经济园区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新冠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剧,贸易和投资显著萎缩,各国均经历前所未有的危机。受外部环境影响,周边日韩疫情应对措施和经济下行趋势短期内难以扭转。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面临重塑,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上升,短期内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难以有效协调主要经济体之间的政策分化矛盾。但长期来看,和平和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区域合作将更加密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协定的签署为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重回全球经济发展正轨带来积极影响,为全球经济复苏增添新活力、新动能。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发展,技术引领不断强化,跨境电商、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非接触经济”全面提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路径。“十四五”期间,全省经济园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压力,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开放持续扩大,正在加速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我国稳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搭建更多贸易促进平台,积极推动与相关国家经贸往来,贸易和投资规模稳步扩大,海外市场布局持续优化和拓展。我国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碳达峰、碳中和对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以及大国责任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也应认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区域竞争加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十四五”期间,我省经济园区作为开放高地和产业载体,将会面临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更加自由的要素流通,在推进内需外需协调联动、对内对外双向开放以及新旧动能转换、践行绿色发展等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
从省内看,我省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各种积极因素集聚。深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优势明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赋予重大机遇。当前,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加速,产业基础雄厚,市场潜力巨大,陆海统筹联动,创新资源不断聚集,都将为经济园区发展提供更大潜力。同时,仍应看到我省发展仍处于转型升级的紧要关口,与东部发达省份的差距日益增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需要持续深化,我省经济园区实现双碳目标的压力尤为突出,尚存在区域协调待优化、开放水平待提升、主导产业竞争力不突出、创新驱动待增强以及营商环境需持续完善等具体问题,高质量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园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提升园区开放能级,培育核心创新能力,加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合力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对外合作水平,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把山东省经济园区打造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和重要节点。
(二)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发挥创新在经济园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制度化开放为牵引,推进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新举措、新机制,持续增强经济园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开放引领。把开放合作作为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推进更高水平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参与国家开放战略,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坚持产业提质增效。结合城乡总体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全省重大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塑造一流产业集群发展生态,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
——坚持区域协同发展。强化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经济园区建设,突出主体功能,推动经济园区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现生产要素跨区域有序流动,打造布局合理、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省内经济园区发展格局。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统筹产业发展和低碳转型,把绿色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发展方向
“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园区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和重要节点。
1.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上合示范区立足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城市间交流合作,通过建设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打造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亚太市场的“出海口”,形成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城市交流合作集聚的示范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
3.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标国际一流经济园区,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增强内生动力、拓展开放空间、打造产业优势,建设科技创新的引领区、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推动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
4.综合保税区。综保区坚持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政策,创新监管,推动综保区充分发挥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的重要功能,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对外开放平台。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经济园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活力明显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明显成效,在实施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各类经济园区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提高,营商环境建设国内领先;初步形成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和重要节点。
“十四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强化制度开放引领,以制度、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赋能山东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货物、资本、技术、人员、信息等要素资源更加安全自由便利流动,成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岸离岸两种业务、投资贸易金融物流等集聚融合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十四五”时期,上合示范区聚焦打造“一带一路”合作新平台,坚持贸易先行、物流畅通、产能合作、商旅文卫全面对接,力争“四个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地区间双向投资贸易制度创新的试验区、企业创业兴业的聚集区、“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的先行区,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额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到3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前三主导产业集聚度平均达到70%以上,机电和高科技产品出口稳步增长。
“十四五”期间,积极发挥综保区贸易便利化优势,打造更高能级的对外开放平台,力争到2025年,全省综保区进出口总值占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比重达到6%左右。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制度创新成效
1.建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高地。加强统筹谋划,推进跨部门联合创新。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率先突破,在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扩大开放。深入研究国际竞争地位、劳工标准、环保要求以及政府采购等国际惯例,在做好压力测试的基础上实现重点前沿领域率先突破。面向推进中的中日韩自贸协定开展相关条款的先期压力测试,探索与日韩全方位、多领域开放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开展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推动济青烟片区聚焦主导优势产业,围绕产业链开展系统性、集成性制度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发展水平。完善改革创新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改革创新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做好改革创新成果评估,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
专栏1 自贸试验区能级提升工程 | |
01 | 争取RCEP、CAI、CPTPP先行试点 对标RCEP、CAI、CPTPP高标准经贸规则,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 |
02 | 建设自贸试验区升级版 探索创新综合改革授权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和风险防控机制,争取国家加大授权力度,在重点前沿领域率先实现突破。以加强纵向联动和横向协同为目标,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内设部门之间以及与所在地政府部门间的权责关系,提升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部门在开展制度集成创新中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系统集成。 |
03 | 建设联动创新区 加快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城市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争取自贸试验区承接的省级、市级管理权限同步在联动创新区试行。 |
04 | 复制推广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充分吸收先进经验,同一领域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强化协同高效,借鉴中创新、复制中提升,增强山东自贸试验区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 |
05 | 完善改革创新制度体系建设 深入推行改革创新正向激励和容错免责办法,做好改革创新成果评估。 |
2.创新上合示范区体制机制。健全省市区三级联动机制,凝聚推动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用足用好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和省政府支持措施,对标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则,提高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在国际物流、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等领域,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的深度融合,探索中国—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的新路径,开展全方位、全产业、全流程的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全国“一带一路”地方经贸合作积累经验,为全省开放型经济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3.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去行政化改革方向,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深入推进开发区各项改革任务,完善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措施。健全完善开发区与行政区高效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所在地政府、派驻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明晰职责边界,探索利益一体化、联席工作制度等路径。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深化“管委会+公司”模式创新,推动开发区运营管理公司做大做强。以“一县一区、一区多园”为基本原则,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争先进位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报建设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做优做大“十强”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炼化一体化、海洋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轮胎制造等产业,引导企业加强特色优势产品开发,提升产业精细化、高端化水平。加快推进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应用。鼓励经济园区积极探索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打造经济园区工业旅游产品体系。健全完善经济园区金融组织体系,支持经济园区在产业金融、文化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壮大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产业,拓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强化动力装备、石油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智能农机等领域领先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装备制造。壮大高分子材料、纳米新材料、功能性纤维、高性能合金、石墨烯等产业规模。大力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智慧海洋、海水淡化、现代海洋牧场。完善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推动医疗、养老、休闲、体育等多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各区域园区主导产业错位发展。省会经济圈经济园区重点发展教育医疗康养、高端装备、量子超算等产业。胶东经济圈经济园区重点发展现代海洋、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鲁南经济圈经济园区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专栏2 推进产业升级动力工程 | |
01 | 实施主导产业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装备数控化、工厂智能化水平,加快工艺、产品迭代升级。支持经济园区制造业企业加快向智能制造、供应链协作、智慧化服务等全生产流程转型。实施“十强产业”攻坚行动,做大做强五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五大传统产业。 |
02 | 实施优良产业生态攻坚行动 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在经济园区实行重点培育一个产业集群,建立一个发展规划、一套政策支持体系、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支专业招商队伍、一个共性技术平台等“五个一”工作机制,围绕主导和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服务保障,加大对中小企业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而实施的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聚力培育标志性产业链,实施“一链一策”,培育“雁阵形”产业集群。 |
03 | 支持重点产业全产业链条数字化改造 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各产业融合,加快“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和5G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建设,推进“云行齐鲁”企业上云。 |
2.加速培育产业集群。各经济园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特点,重点规划发展特色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集中打造济南、青岛两大信息产业聚集区,重点扩大集成电路、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产业规模。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烟台三市经济园区为龙头,以淄博、潍坊等地经济园区为重要支撑,发展交通装备、动力装备等产业基地。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中国氢谷”(济南)、“东方氢岛”(青岛)两大特色品牌,形成淄博、聊城、潍坊三大产业集群。打造现代海洋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引领,辐射带动环胶州湾、环莱州湾开发区,做强海洋高端产业。打造医养健康产业集群,支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特色优势中药产业。加快培育金融产业集群,健全开发区金融组织体系,打造高标准金融商务区。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壮大创意经济。打造精品旅游产业集群,深挖旅游文化内涵,发展体验经济。建设高端化工产业集群,依托烟台、潍坊、淄博等地经济园区,优化提升鲁北、鲁中盐化工基地,依托菏泽、枣庄、济宁等地经济园区,打造鲁南、鲁西南煤化工基地。
专栏3 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壮大工程 | |
01 | 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行动方案 对照山东省“十强”产业,立足省“雁阵形”集群库和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眼于推动十大引领性未来产业发展,各经济园区制定五年行动方案,研究确定产业集群培育措施。 |
02 | 优化产业专班推进体系 结合各经济园区的优势产业,优化产业专班协调推进体系,明确专班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探索实行“由上而下”的顶格协调推进机制,压实专班责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进产业发展。 |
03 | 壮大企业梯队 打造“领航型”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开展“独角兽”、“瞪羚”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培育行动。 |
04 | 打造千亿级开发区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培育青岛、烟台经开区2个5000亿级开发区;明水、潍坊滨海、日照、临沂经开区以及龙口、岚山、临沂临港开发区7个3000亿级开发区;胶州、滕州、东营、招远、德州、聊城、滨州、邹平经开区以及淄川、桓台、淄博东岳、广饶、利津、东营港、广饶大王、邹城、梁山、兖州、莒县、沂水、费县、临沂兰山、罗庄、齐河、东明、菏泽开发区26个1000亿级开发区。 |
3.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培育一批数字产业标杆企业,创建数字化典型应用案例(场景),加快建设大数据新型产业化基地。建设一批智慧园区,创建“智慧化区中园”试点,加快5G基站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与大数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匹配的标准厂房,建设“智能化、精准化、特色化”数据管控平台和云存储中心。建设一批生态园区,实现经济园区公用配套设施一体化,提升资源利用率,推动经济园区绿色经济发展,形成以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环保大数据等为代表的绿色产业体系。
专栏4 实施经济园区数字赋能工程 | |
01 | 提升园区数字产业化水平 引导经济园区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核心引领产业,超前布局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集成电路、基础电子等关键基础产业,全面提升高性能计算机、高端软件、智能家居等特色优势产业。 |
02 | 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 大力发展众包众创,培育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分级分类开展新型数字园区、数字社区建设,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 |
03 | 打造数字商务新优势 加快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打造电商优质品牌,加强电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平台载体,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
04 | 推动智能制造升级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强产业,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及装备在经济园区的深度应用。实施智能制造“1+N”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支持工业机器人、核心工业软件、传感器等发展,加快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构建一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企业上云。 |
05 | 打造智慧服务示范园区 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数字化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服务体系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智慧精品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升生活智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鼓励科技服务、商品交易、物流运输等领域专业平台建设。加大电商品牌培育,促进电商创新集聚发展。 |
(三)促进科技创新驱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1.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补链、扩链、增链、强链”加快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争创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建一批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建设企业创新载体,支持园区企业自建或和科研机构共建功能强大的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推动企业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打破产业升级的技术瓶颈。
2.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战略性基础研究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园区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搭建高端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吸引“双一流”高校到经济园区创建科技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科技机构,围绕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打造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支持经济园区建设国际合作创新园区,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合作创新载体,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技术战略联盟,加强国际创新交流合作。
3.培育园区创新生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一批研发中试基地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园区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推进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打造知识产权对外开放高地。扩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试点,支持经济园区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一事一议”引才程序,开展产业精准引才,加大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机制。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功能,提升烟台经开区等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水平,鼓励经济园区联合创业投资机构等各类组织,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培植孵化经济,健全经济园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专栏5 实施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发展工程 | |
01 | 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 鼓励自贸试验区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在综保区内开展保税研发业务,加大科研机构进口研发设备税收优惠力度。 |
02 | 引进国外高端研发机构 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研发机构,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科学研究试验基地。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大区域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共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研发机构及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
03 | 培育国际科技服务业 鼓励外资、国外高校院所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技术贸易等科技服务企业。 |
04 | 促进国际技术交易 依托技术交易类平台,探索国际技术交易模式,支持各类主体探索构建国际科技成果交易信息共享平台,展示国际前沿技术动态、海外科研合作、国际技术贸易等信息。 |
05 | 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探索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采用“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模式,打造集引才引智、创业孵化、技术转移、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化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 |
06 | 推动境内外双向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 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企业境外项目的人民币信贷投放。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重大创新平台和项目建设,推动境外天使投资、创投等机构投资人投资区内科技企业。 |
07 | 加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资格考试和外国人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改革试点。 |
(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1.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支持经济园区建设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基地,形成具有优势特色的出口产业集群;支持欧亚班列沿线经济园区建设大宗资源型商品、高科技产品和中高端消费品集散基地,提升出口附加值。着力扩大进口,高水平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推动内外贸融通发展,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内销产品;推动经济园区出口企业商品进入国内销售渠道,设立外贸产品销售专区,开展订单直采;支持国内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走国际化经营道路。探索服务贸易转型升级,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扩大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依托自贸试验区,聚焦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工业互联网、数字贸易、文化旅游等特色领域,高质量打造特色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深化济南、青岛、威海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技术和贸易发展深度融合,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跨境电商发展,鼓励青岛、威海等7个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积极对接国内国际电商头部企业入驻,集聚服务企业,建设跨境电商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威海综保区跨越式发展,设立国际邮件交换站;发挥综保区政策功能,支持开展国际航空器、船舶、轨道交通、集成电路、工程机械、电子产品等全球维修业务,探索高附加值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综保区内企业进口专业设备开展软件测试、文化创意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建设专项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服务,加快海外仓发展。提升“一带一路”贸易畅通水平,支持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深化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拓展中欧班列进出口货源,引导和促进在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以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为方向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链条和电子口岸建设,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申报、贸易许可申报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
2.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拓展引资来源,在自贸试验区规划对日合作专属区,聚焦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工业设计、医养健康、经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吸引日韩重点企业落户经济园区;创新拓展与欧盟、北美深度合作,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生命医学、能源开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吸引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企业入驻。优化利用外资领域,支持外资参与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鼓励外资在经济园区建设高技术含量的生产制造基地,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引导外资投入高端设备制造、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引导外资投向工艺设计、会计审计、商贸流通、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实施精准招商,加大对世界500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隐形冠军企业的引进力度;推动各经济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链条,制定产业招商项目目录和招商企业目录,招引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优化园区专业招商团队,坚持市场化导向,大力开展驻点招商、总部招商、小团组靶向招商等精准招商。完善利用外资平台载体,加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推动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产业园、中韩(烟台)产业园、青岛中德生态园、中日韩(济宁)国际合作园区、中英创新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利用国家各类经贸合作洽谈会、跨国公司领导人峰会、儒商大会等重大平台,重点瞄准高端、优质企业开展招商。增强项目落地能力,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推进标准地靶向招商,高水平建设济青烟国际招商产业园,加强项目落地后续服务,探索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提高投资监管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完善促进利用外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3.提升对外投资水平。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园区入驻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在工程承包、能源资源、海洋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做优做精重大项目,促进更多惠民生项目落地,推动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交通枢纽和节点城市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优化对外投资结构,鼓励商贸物流、信息通讯、文化体育、医疗保健、设计咨询、检测认证和中介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支持区内企业投资设立境外研发基地、联合实验室、前端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基地,鼓励国际研发投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本土企业并购境外优质资源,引导资本输出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实现内外协同、产业带动和资本技术回归。推动省内园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境外经济合作区开展合作;鼓励综保区、跨境电商集聚区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海外仓,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经济园区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贸易促进活动;鼓励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深层次联动,拓展双向投资贸易合作。
4.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引领特色优势产业开放发展,按照“市场相通、规则相联、产业相融、创新相促”,研究并落实自贸试验区升级版方案。加快重点产业系统集成,发挥互联网医保健康、文化“出海”、工业互联网云等平台优势,促进医疗康养、文化贸易出口、海洋经济、工业互联网、海工装备、化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保税经济、离岸贸易等新兴业态,依托山东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打造辐射东北亚的区域型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围绕标准化智能查检、国际中转、区港联动、食品农产品快速通关、大宗商品查检、跨境电商平台等领域攻坚,实现保税贸易畅通。推动投资自由便利,搭建高水平双向投资促进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体系平台、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建设自贸金融集聚区,围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进一步深化跨境金融创新。深耕蓝色海洋,打造海洋经济多领域集成式创新。推动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推动省、市高端人才配套服务机制建设,推出更多专享的外国人出入境便利化举措。推动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大力发展过境运输、多式联运、国际中转和分拨配送,探索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铁联运过境拼箱业务,着力构建东联日韩、西接欧亚大陆的贸易大通道,打造衔接东北亚的物流枢纽。高质量建设上合示范区,突出“贸易先行”引领带动“四个中心”协同发展,推动上合示范区建设加速起势。进一步加大招引、培育各类贸易主体力度,做大做强大宗商品进口等传统贸易,积极拓展跨境电商、易货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发挥上合多式联运中心作用,提升班列运营能力,大力拓展班列回运货源,将齐鲁号“日韩陆海快线”、“上合快线”班期与海运船期相匹配,推动日韩—山东(青岛)—中亚的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发展,打造东联日韩、西接上合组织国家的国际物流贸易大通道;精准聚焦上合组织国家资源禀赋,通过“走出去”推动“引进来”,带动矿产、粮食等境外生产、加工、回运和转口;积极推进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上合组织经贸学院,高水平举办上合组织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不断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城市间的互利共赢。
专栏6 高质量建设上合示范区 | |
01 | 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整合青岛市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资源,向上合示范区倾斜。推动与京东、Ebay等电商平台合作,建设“上合特色产品国家馆”。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等平台。 |
02 | 探索易货贸易 推动省内外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在上合示范区搭建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吸引轻工机电、工程机械、建材等企业,探索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能源资源、特色产品的易货贸易。 |
03 | 发展加工贸易 开展上合组织国家特色优质农产品进口业务,在保税区精深加工后出口日韩等第三国市场,拓展日韩与中亚国家间的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
04 | 拓展班列回程货源 推动在上合组织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设点,建设物流集散中心或具有集货能力的公共海外仓,推进示范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开展双园互动,加大境外货源集聚力度。 |
05 | 加密图定线路开行频次 提升齐鲁号“日韩陆海快线”、“上合快线”开行数量,建设离港岸(日韩)—青岛港—中亚全程物流供应链,打造面向东北亚的物流集散中心和上合组织国家面向日韩、东南亚的“出海口”。 |
(五)完善区域合作协同,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
1.推动各类经济园区功能联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青岛片区、烟台片区,上合示范区分别依托济南高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前湾综保区和青岛西海岸综保区、烟台经开区、胶州经开区建设发展,发挥各自的开放平台优势,构建整体发展新格局。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与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合作建设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优势互补,实现高水平协同发展。
2.实现省内经济园区区域联动。促进经济园区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流动溢出,支持对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经济园区等进行空间整合、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支持采取代管、托管、飞地经济、飞企模式等多种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共建,支持合作共建经济园区共享基础设施、招商政策等信息,协议分享税收、土地等收益,考核指标可分别计算。加强东西部经济园区共建合作机制化建设,深化对口帮扶,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加强干部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深度合作。
3.增强省际与区域交流合作。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相关政策、项目、机制的联动,支持产业、技术、人才、园区等多领域创新协作。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力引入京津冀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开展技术转移、研发合作与资源共享,打造若干跨区域发展的新兴业态和产业优势区。引导各经济园区与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按照市场化原则合作建立合作联盟,鼓励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加强环渤海地区合作,繁荣发展湾区经济。建设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围绕制度创新、平台共建、通道共享、产业协作等重点领域,开展差异化探索,促进改革成果共享应用。鼓励经济园区创新“飞地”“飞企”合作模式,共建产业基地、特色园区,探索新型运营管理模式。
(六)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1.促进园区低碳化转型。制定经济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设定重点行业达峰目标。推行经济园区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管理,加强生产制造过程精细化管控,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园区创新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手段,搭建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能源申报管理平台,做好经济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实施碳达峰年度报告制度。鼓励经济园区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试点、打造近(净)零碳示范区。
2.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着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和限制进入名单库,围绕绿色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临港物流等产业,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和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推动传统产业节能低碳和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大力推动风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强绿色技术供给,实施一批绿色技术重点研发项目,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支持企业创建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等,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走出去。健全绿色产业金融体系,鼓励经济园区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优先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产业项目,鼓励经济园区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产业。
专栏7 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园区 | |
01 | 壮大园区节能环保产业 落实全省生态环保产业集聚发展“358”工程,做大做强环保装备制造业,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推动经济园区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节能改造和节能技术产业化。加快节能服务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产品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提供社会化节能服务。培育发展节能专业机构,推动节能诊断、监测、审计、评估和认证等第三方节能专业机构发展,规范节能服务市场,促进节能专业化发展。 |
02 | 推进低碳能源加快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统筹风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和市场消纳,有序推进风电发展。大力推进太阳能利用。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推动生物质能资源规模化和市场化开发。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探索发展海洋能,科学发展抽水蓄能,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
03 | 构建园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经济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
04 | 大力推动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在经济园区生态环境政策、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建筑、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等方面探索并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济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 |
3.强化园区环境治理。严格经济园区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倒逼机制,持续推动经济园区内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经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重视新兴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污染物排放的全过程防控和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加强施工工地、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港口码头和露天矿山扬尘整治。
(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营商环境品牌
1.深化园区“放管服”改革。开发区做好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工作,规范下放或委托事项管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流程再造和“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改革,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政务大厅和经济园区立体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经济园区公共数据共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将“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于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汇聚、智能分析、精准监测、联合惩戒。鼓励各经济园区设立营商环境专员,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开展模拟评价。
2.保障要素充分供给。促进土地要素畅通流动,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大力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拓展经济园区发展空间。促进资本要素畅通流动,提高经济园区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完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协调金融保险机构对中小型外资外贸企业提供金融保险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技术要素畅通流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促进数据要素畅通流动,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政府数据开放机制、经济园区数据融通机制。
3.优化人才引进和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坚持“招才引智”和“本土培养”双管齐下。实行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对经济园区主导产业发展亟需的各类人才,依据能力、业绩与贡献,给予住房补贴等奖励。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园,设立人才教育工作集团,建设宜居人才社区,成立人才管家队伍,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与考核机制,营造良好的竞争、发展氛围,促进经济园区人才结构优化、迭代。
4.强化园区风险防控。加强经济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距离,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国际贸易风险防控,健全外贸企业运行监测分析,推动对重点产业、重点市场知识产权风险排查。防范对外投资合作风险,组织对外投资风险防控与法律实务培训,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强化金融风险防控,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增强数据安全管控,开展数字政务领域安全性评估,完善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保障本规划的顺利落地。
(二)完善组织机制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立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综保区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打通各部门协调障碍,形成全省工作合力。积极落实国家部委及省内制定的关于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保区的考核评价办法,鼓励经济园区进位争先。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落实、监测及评估机制。构建完善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责机制、制定进度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跟踪及分析。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有关部门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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