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五”对外投资合作规划》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阐明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导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健康发展。各项业务稳步推进,质量明显提升,工作机制不断改进,服务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促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一)对外投资合作大省地位稳固
对外投资规模居全国前列。“十三五”时期,我省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400.9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翻一番,位列全国第六。对外承包工程大省地位稳固。“十三五”时期,我省对外承包工程累计新签合同额628.2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5.9%,位列全国第三;累计完成营业额557.9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8.2%,位列全国第二。继续保持对外劳务合作大省地位。“十三五”时期,我省累计派出劳务29.2万人,排名全国第一位,占全国累计派出劳务人员数量的12.7%,主要派往日本、新加坡、巴拿马等国家(地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末,我省共有13家境外经贸合作区被纳入商务部统计,较“十二五”末增加9家。截至2020年末,境外经贸合作区总产值202.3亿美元,带动国内货物出口101亿美元。
(二)对外投资合作逐步向高质量迈进
对外投资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跨国并购实际投资99.8亿美元,占比24.9%,跨国并购对扩大市场渠道、提高创新能力、打造国际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凸显。蓝帆医疗收购全球第四大心脏支架公司新加坡柏盛国际集团、瑞士NVT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全球领先支架技术,进军心脏瓣膜微创革新技术高端领域,提升了研发实力。对外承包工程创新升级。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增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从项目建设逐渐向前端设计咨询和后续运营拓展。山东高速集团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采取投建营一体化方式建设孟加拉国达卡国际机场高架快速路项目,创新传统对外承包工程模式,实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掌控,规避建设风险,降低运营成本,为山东省探索投建营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第三方市场合作不断加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与日本三井合作,为阿曼等第三方国家提供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成为带动我省电力行业“走出去”的典型。发达国家劳务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我省对欧洲、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市场派出劳务较“十二五”时期占比分别增长了180%、5.6%。企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我省14家企业上榜ENR“250家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一。
(三)政策保障体系日益健全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十三五”时期,制定并印发《加快培育山东本土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鼓励境外并购回归建设产业园若干措施》《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优化综合服务。完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促进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金融体系日益完备。“十三五”时期,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3+1”合作机制,搭建政企银合作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我省72家“走出去”企业近100个项目提供了“走出去”风险保障,支持项目金额超120亿美元。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发展完善。山东“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并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山东—央企经贸合作对接会、儒商大会等平台,推动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推动对外投资合作走深走实、实现高质量发展。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关于做好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和对外投资合作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联合监管和服务。统筹推进境外中资企业项目和人员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有关工作。完善“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提升风险防控和信息服务能力水平。多方磋商机制日渐成熟。“十三五”时期,建立了我省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驻华使领馆等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坚持高层推动对外开放工作机制,借助高层促进产能合作、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
(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效显著
对外投资合作快速发展。“十三五”时期,我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84.8亿美元,占比21.2%,年均增长28.6%。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累计新签合同额322.6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2.3%,占同期对外承包工程累计新签合同额的51.3%;累计完成营业额337.2亿美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9.8%,占同期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的60.4%。“十三五”时期,我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派出劳务11.0万人,较“十二五”时期增长43.0%,占“十三五”时期累计派出劳务人员数量的37.8%。重点项目扎实推进。玲珑轮胎泰国基地项目以占集团轮胎板块22%的产能贡献了集团轮胎行业板块62%的利润。玲珑轮胎塞尔维亚项目列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浦林成山公司泰国轮胎项目等入选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签约项目。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承揽的全球最大燃油电站项目——沙特阿拉伯延布三期5×660兆瓦燃油电站项目全部并网成功。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新加坡顺福轩公寓、新加坡淡滨尼房建项目,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沙特阿拉伯萨拉曼国王国际综合港务设施项目均顺利推进。
(五)对外援助工作稳步推进
援外项目综合效应提升。“十三五”时期,推荐中国电建山东电力建设公司、中铁十局、青建集团、烟建集团、青岛澳柯玛公司等28家企业新获得援外成套项目或援外物资项目总包资质,其中援外成套项目总承包资质企业18家,援外物资项目总承包资质企业10家。援外重大项目成果突出。“十三五”期间,我省企业共参与70个援外项目。其中,烟建集团援塔吉克斯坦议会大楼项目金额8.2亿元,是迄今中国政府对外援助第三大项目。中铁十四局承建的援阿富汗国家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被评为援外成套项目优良工程。援外培训项目发展迅猛。我省承办的埃塞俄比亚、乌干达境外培训班被列为商务部“走出去”援外培训试点项目。“十三五”期间共举办培训257期,5333人。期数同比增长1185%,人数同比增长1060%。培养了一批对双边交流有益的人才,为国际交流合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树立了良好国际形象。
(六)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
对外投资合作带动货物、技术及服务出口。“十三五”时期,一批境外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大项目与加工制造、商贸物流园区蓬勃发展,在带动化工、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橡胶轮胎等优势领域产能优化全球布局的同时,也带动我省大量货物和服务出口。鲁泰、岱银、即发、桑莎、华纺、迪尚等6家纺织行业骨干企业在越南、缅甸、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的对外投资项目,带动国内面辅料出口3亿美元。巴基斯坦幸运电力有限公司卡拉奇660兆瓦燃煤电站项目,带动国内机电设备出口3.86亿美元。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十三五”时期,我省通过境外设立园区、跨国并购等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全球资本、资源、人才和市场,促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跨国经营水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海尔集团投资56亿美元并购美国通用电器解决方案有限公司,提升了海尔在智能制造、医疗和互联网等领域的发展,带动了我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潍柴动力并购掌握发动机和液压核心技术、处于智能物流和海洋交通装备等产业链高端的企业,填补了国内大马力高速柴油机、高端叉车和液压技术空白,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
综上,“十三五”时期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主要指标位列全国前列,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发展方式创新不足。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投建营一体化项目数量较少,专业领域范围小,后期运营维护能力不足。第三方市场合作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本土跨国公司国际化能力有待提升。企业海外经营能力不足。向价值链中高端拓展力度有待增强。部分企业在开展跨国并购时缺乏科学的战略性指引。服务双循环还有提升空间。对外投资合作面临的风险凸显,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经济衰退、保护主义抬头等均造成外部环境不和谐,风险上升。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省内经济发展等方面还有较大空间。
二、形势分析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发展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强大韧性,对推动我省对外投资合作构成利好。“十四五”时期,我省对外投资合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一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山东开放型经济发展,为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这些重要论述为我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外开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山东“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重塑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开放大局,提高开放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是国家赋予我省两大重要对外开放平台和载体,我省在依托山东自贸试验区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探索中日韩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依托上合示范区,我省对上合组织国家投资合作全面推进,扩大了城市间合作网络、深化了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发挥联动效应,带动优势企业“走出去”。
二是疫情下我省经济发展具有强大韧性,为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2020年全球经济大幅萎缩。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走在全球前列,2020年GDP总量突破100万亿元,同比增长2.3%,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我省是国内工业体系完备、产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大省,在疫情下展现出强大经济韧性,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万亿元,位列全国第三,经济增速达3.6%,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疫情背景下,我省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仍实现增长3.5%,高于江苏、浙江、广东等东部沿海省份。此外,我省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农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在全球具有比较优势。强大的经济韧性和雄厚的产业基础优势为我省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放合作仍是大势所趋,我省企业参与国际大循环存在较大空间。尽管疫情下经济全球化进程受阻,但开放合作与互利共赢仍是历史潮流。八年来,我国已与14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文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朋友圈”不断扩大。2020年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各成员国扩大了投资准入,加强了投资合作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了区内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我省作为与韩国、日本交流最密切的中国省份之一,已与日韩建立高层省部合作机制、司局级定期磋商机制、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经济咨询顾问会议制度等9个方面的机制化安排。RCEP的签署将进一步推动山东与日韩合作,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和发展。此外,中非合作的日益深化也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对非洲地区的投资合作水平,为企业“走出去”创造相对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为我省相关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当前,世界正经历一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技术的加速应用引发关键生产要素变迁,推动生产方式变革,重塑全球产业竞争和分工模式,深刻改变各国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有助于促进生产与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带动我国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在新旧动能转换中赢得先机。我省信息技术产业具备整体规模优势,主营业务收入居全国第三位,新一代网络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年均增长20%以上,涌现出东方电子、海尔卡奥斯、浪潮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十三五”时期,我省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指数居全国首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实现突破,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前置前驱8挡自动变速器(8AT)等多项关键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山东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契机。
(二)挑战
一是疫情与债务风险叠加,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为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带来挑战。新冠肺炎疫情使全球经济陷入深度衰退,未来5—10年仍难以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疫情导致部分经济体政府债务水平快速上升,全球债务风险进一步凸显,国际金融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债务水平再创新高,达275万亿美元,约为全球GDP总量的365%。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数据,2020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下降了35%,2021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将触底反弹,增速在10%至15%,但仍比疫情前低25%左右。经济下行压力及疫情、债务等多重挑战下,全球贸易投资需求持续下降,产业链供应链断裂风险凸显,我省对外投资合作面临阻力。各国经济发展放缓导致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停滞,主权信用违约风险增大导致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链进一步承压,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将面临在建项目周期延长、人员物资供应受阻、执行难度加大等多重挑战。作为劳务合作大省,疫情给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国际市场用工需求不确定性增加,人员出境困难,在外劳务人员收入减少,劳务资源培育和境外劳务人员常态化管理等方面面临着极大挑战。
二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蔓延,我省企业跨国并购将面临巨大法律障碍。各国对外国投资审查政策进一步趋紧。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法律,如《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美国)、《关于建立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的条例》(欧盟)、《国家安全和投资立法》(英国)、《对外贸易与支付法案》修正案(德国)等,通过扩大审查范围、降低审查资金门槛、限制投资领域等多种方式收紧外国投资管理规定。疫情发生后,各国进一步加强对本国医疗和科技行业并购的限制,如欧盟通过加强监管和经济影响力维护数字主权,印度2020年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160多款中国移动应用。跨国并购作为我省对外投资的重要形式之一,将遭受严重阻力,我省企业在通讯、5G、高端制造业、医疗与生物科技等行业跨境并购将面临严峻挑战。
三是中美战略博弈将长期持续,我省“走出去”面临的国际形势不容乐观。美国两党已就“对中国采取强硬姿态”达成基本共识,将中国定位为“战略竞争对手”,拜登政府执政期间中美两国战略博弈整体形势不会改变。拜登政府在政治上将积极修复与欧盟的关系,拉拢日本等盟友,并强迫发展中国家“选边站队”,对中国形成围堵打压态势;在经济上将维持对中国的关税压力,控制技术出口,提倡经济民族主义。美国、欧盟、日本是我省重要对外投资合作目的地,强势打压下山东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阻力面临将进一步加大,对外投资被贴上政治化标签的风险加剧。
四是国际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对我省“走出去”项目和人员安全形成多方挑战。“十四五”时期,国际安全风险高发,加剧了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传统安全问题方面,南海问题、中印边境冲突、中东安全形势动荡等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亚太地区成为未来大国博弈的关键区域,区域安全风险或将提升。部分国家政治环境复杂,内部矛盾与宗教矛盾交织,导致周边形势不稳。非传统安全问题方面,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气候变化等问题形势复杂,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剧各类问题的复杂性。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不容乐观,世界卫生组织分析新冠肺炎病毒或将与人类长期共存,全球已进入第三轮疫情的早期阶段,各类管控措施导致人员外派和设备原材料运输难度增加,海外项目建设成本提高,面临违约风险和损失。疫情下部分国家应对疫情不力叠加经济问题,导致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疫情期间大量新技术的仓促应用增加了网络安全风险,远程工作、云服务、自动化和5G更容易成为网络攻击目标。我省是“走出去”大省,在外项目、人员较多,各类安全风险叠加态势下,对外投资合作面临多重考验。
三、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奋力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关键时期,是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的重要阶段。对外投资合作作为我省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的有效方式,为我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国际互联互通大通道提供强力支撑,将对推动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面对“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工作要放活思路、创新方式、完善举措,不断推进高水平“走出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新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统领,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风险,推动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良性市场秩序,顺应市场化运作的需求,使各类要素在市场规则下优化组合。营造便于对外投资合作的良好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最大限度实现市场和政府积极作用的有机统一。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府引导更多主体产业合理布局、内外协同发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让市场主体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发展壮大。
坚持内外统筹,绿色发展。立足我省在全国对外投资地位,发挥其在国内国际协同发展作用,形成省内外、产业间的合力发展。加强对核心技术、行业境外投资监管,将关键技术核心环节留存国内,避免国内产业空心化。与周边地区、央企、兄弟省市协同发展,拓展自身区域发展空间。推动对外投资合作以绿色可持续为引领,切实关注东道国绿色低碳需求,注重以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方式运营项目,在绿色发展中寻找机遇和动力。
坚持创新驱动,安全发展。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依托对外投资合作实现产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发挥比较优势,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借助省内跨国公司并购,获取境外资源能源和关键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重点产业发展。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不断探索对外投资合作模式,在合作中实现突破。加强境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构筑风险防范体系,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确保海外企业项目人员安全。
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不断释放合作潜力,优化全方位开放布局,平衡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创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格局。立足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充分尊重和照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加强规划、规则和项目对接,积极开展省州(地方)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以共赢谋求共同进步,以共享谋求共同获利,以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省对外投资合作质效齐增,平稳有序发展。对外投资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区域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质量效益持续加强,贸易投资融合发展,“走出去”与“走回来”良性互动格局初步显现。对外承包工程逐步转型升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带动更多装备、技术、标准对外输出,对外劳务合作强省地位稳固。“十四五”时期累计对外实际投资45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00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5万人,各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表1 “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主要量化指标
指标名称 | 十四五时期 | 年均增长率 |
实际对外投资额 | 450亿美元 | 2.5% |
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 | 500亿美元 | 2% |
外派劳务人数 | 15万人 | 持平 |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国别产业结构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总体部署,结合我省优势特点及各国发展实际情况,优化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和产业布局。
1.优化国别布局
以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宗旨,结合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立足周边、深化欧美、突出“一带一路”,推动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突出重点、点面结合。
立足周边。加强对临近国家特别是日本、韩国及东盟成员国的投资合作。依托RCEP,提高我省与日本、韩国的投资合作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航运、高端装备、新能源、智能医疗、影视动漫等领域合作;拉紧与东盟各国合作纽带,深化纺织轻工、电力、数字经济、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合作。加强与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地区)合作,有序推动我省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稳固加工制造业产业链条;深化能源资源领域投资合作,促进更多资源能源产品返销国内;推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投资合作,增强区域产业链抗风险能力。
专栏1 “对外投资合作优化布局”工程 |
利用好我省与日韩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合作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优势,用好开放平台,优化开放布局。 推动企业与日韩影视制作、动漫创意、会议展览等合作,尝试在智慧农业、金融保险服务、软件、运输业领域有所突破;探索建设海外仓和境外服务体系。鼓励我省企业抓住时机,通过并购、股权投资等形式,稳步扩大在日韩投资。引导企业通过创设实验室,或与日韩企业联合设立研发中心等形式,深化与当地企业合作。强化中日韩优势互补,探索联合日韩企业、商会、金融机构等,共同开拓东亚、东南亚、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第三方市场。拓展投资合作平台,继续通过“山东—日本、山东—韩国开放合作推进会”,以及省领导出访日韩期间举办投资合作交流会、“山东与世界500强企业连线日本、韩国专场活动”和“对话山东——日本、韩国山东产业合作交流会”等多种平台,促进我省与日韩企业对接及合作。继续与日韩有实力的地方政府建立友城关系,形成立体交流网络,加强在经贸、环保、文化、旅游、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 |
深化欧美。以市场拓展和渠道建设为导向,突破与德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节能环保、汽车工业、生命科学等领域合作;推进与瑞士、意大利、保加利亚等国家在纺织服装、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旅游投资等领域合作;拓展与匈牙利等国家商贸物流、加工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增强对周边国家的辐射力度;深化与波兰等国家交通、电力、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以及新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增强第三方市场合作力度。深化在墨西哥等国家电器解决方案、食品加工、医疗器械等行业的投资合作;支持企业拓展能源矿产、加工运输、设备租赁等业务领域;鼓励企业利用大洋洲农牧业、海洋渔业资源,开展海洋养捕、家用电器等相关领域投资合作。
突出“一带一路”。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农牧业等领域投资合作;引导企业参与中亚能源矿产、化肥、棉纺机械、轻工建材等行业合作;推进与沙特、阿联酋等西亚国家开展数字经济、能源化工、基础设施、纺织建材等领域合作;开拓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家基础设施、能源资源、轻工纺织等投资合作。抓住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乌干达等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的机遇,增强电力、工程机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在南非、苏丹、赞比亚、坦桑尼亚等国家,重点开发能源资源、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纺织轻工、家电、建材等领域。
2.提升产业结构
以我省各产业发展阶段性特点为依据,聚力新旧动能转换。通过对外投资合作,延展传统制造业生命周期,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动力,推进我省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助力制造业强省建设。
延展传统制造业生命周期。通过区域布局和产业链优化配置,引导富余产能的生产环节有序出海,将设计研发、品牌营销和高端制造等高附加值环节留在省内。鼓励纺织轻工、加工制造、轮胎及橡胶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资源丰富、市场辐射面广的国家(地区)转移。支持齐鲁(柬埔寨)经济特区、非洲乌干达山东工业园、柬埔寨山东桑莎(柴桢)经济特区等持续发展;引导钢铁、矿产、化工等资本密集型产业向能源资源丰富、工业化、市场化基础好的国家(地区)发展。支持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区等健康发展;引导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技术密集型产业向市场需求大、劳动力综合素质较高的国家(地区)有序转移,支持海尔—鲁巴经济区、海信南非工业园等高质量发展。
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瞄准产业链终端、价值链高端,推动山东省机械、轻工、化工、冶金、纺织、建材等优势产业从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环节延伸。支持相关企业在境外建立销售机构、区域性营销中心、海外仓、售后服务等,构建全球营销网络;推广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建设海外仓、华岳(柬埔寨)绿色农业产业园仓储货运等项目。鼓励法律、财务、物流、设计、金融、咨询、国际商务等企业通过并购、设立分支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等方式,建立国际服务体系,既扩大自身国际影响力和增加收入,也为境外中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动力。发挥我省在超算、智慧物流、光伏、生物质、风电装机、氟硅材料等领域的比较优势,鼓励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第三方市场合作等形式,参与东道国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及营销服务等;推动我省企业在区域甚至全球范围内抢占市场先机,制定规则、标准的话语权,扩大企业、产业、标准、服务等影响力。
(二)促进对外投资提质增效
为积极应对后疫情时期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和缓慢复苏形势,着力融入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围绕巩固提升跨国并购、加快推进境外并购回归产业园建设、鼓励投资模式创新、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等四方面下功夫。
巩固提升跨国并购。落实《加快培育山东本土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鲁商字〔2020〕202号),支持化工、建材、纺织服装、有色金属等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带动产品及服务出口。引导企业围绕市场、资源、技术、品牌等要素,以参股、控股或全资收购等方式开展跨国并购,整合资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跨国产业链布局能力。
加快推进境外并购回归产业园建设。贯彻落实《鼓励境外并购回归建设产业园若干措施》(鲁商字〔2020〕205号),支持企业围绕完善产业链,服务国内大循环,加大境外并购力度并将获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融入国内,实现内外协同、产业带动及资本技术回归。适时考核确认一批主导产业明确、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境外回归产业园并给予重点支持。
专栏2 “境外回归发展”工程 |
引导先进制造业、“十强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在境外发展壮大后,通过资本、技术、品牌等方式回归我省,融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在省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主导产业明确、产业技术升级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园区。 利用国家和我省对外投资合作政策对制造业领域境外回归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市对境外并购回归投资给予支持;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对境外并购及回归项目给予融资和风险保障支持;做好信息通报、人员签证、社会保险等综合配套服务。 |
鼓励投资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创新对外投资模式,采取实物投资、股权置换、联合投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探索小比例投资、初创企业投资、研发合作等方式,引入多元化股东、合作伙伴等管理模式,规避外资安全审查,降低投资风险。依托新兴技术助力精准投资,利用5G、AR、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赋能项目可研、谈判沟通、建设和运营。提升我省对外投资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打造明星项目,创造更多可视化标志性成果,形成示范、传播效应。
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落实《推进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鲁商字〔2020〕151号),按照“分类指导、梯次培育”思路,强化合作区境外产业链支点的作用。引导海尔—鲁巴经济区、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和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区等园区,向高质量方向发展,以绿色、可持续发展引领新一轮产业集聚、结构升级。指导海信南非工业园、齐鲁(柬埔寨)经济特区、赞比亚农产品加工合作园区、中国—苏丹农业合作开发区及乌干达非洲山东工业园等园区提升发展层级,采取吸引上下游企业协同“走出去”方式,进一步扩大国内及国际招商力度,促进园区盈利模式多样化。促进我省13家合作区在区域分布、主导产业、园区类型上实现优势互补、全面发展。组建包括金融机构、会计审计、商务谈判、营销推广、行业组织等的联合顾问团队,实现高效沟通、务实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合作区与“齐鲁号”欧亚班列、跨境电商、专业展会机构、临沂工程物资市场等合作对接;支持合作区建设海外仓和展示中心,提升合作区货运仓储、揽货集货、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带动我省对外贸易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合作区试点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强化服务保障,加大资金、人才、金融等方面支持力度,完善政策解读、信息服务、风险预警、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开展合作区“云推介”活动,促进合作区与境内外企业对接,引导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入区发展。推荐重点合作区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双边合作框架机制,争取形成东道国及国内多部门共同支持、合作区健康平稳发展的局面。
专栏3 “合作区+ ”工程 |
引导我省境外合作区与欧亚班列、跨境电商、货物贸易、省内各园区协同联动,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高质量发展。 “合作区+欧亚班列”。推动“齐鲁号”欧亚班列与合作区对接,鼓励班列运营公司、商贸物流企业、重点出口企业在日本、韩国、匈牙利、德国等国际物流通道沿线节点国家建设合作区,打造欧亚班列区域运营中心,提升合作区货运仓储、揽货集货、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 “合作区+跨境电商”。支持合作区建设海外仓,鼓励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海外仓企业与合作区对接,为企业入区发展提供综合服务,拓展海外市场。 “合作区+市场采购贸易”。发挥合作区平台优势,推动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积极对接合作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境外采购商,扩大建材、五金、工程配件等物资出口,扩大市场采购贸易规模。 “合作区+贸易促进”。鼓励合作区与专业办展机构对接,开展线上线下贸易促进活动。支持合作区建设常年展示中心、品牌体验中心、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扩大进出口。 “合作区+特区政策”。积极推荐合作区纳入国家多双边合作机制。推动合作区列入所在国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功能区,享受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持合作区与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联动,拓展双向投资贸易合作。 |
(三)推动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
“十四五”期间,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做优做精重点项目,聚力领域拓展和模式创新,推动合作共赢。
促进模式转型。引导企业业务形态由单一向全面服务转型,商业模式由EPC、BOT等模式向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延伸,实现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掌控。支持融资方式由主权融资向项目融资方式转变,按照通行惯例和东道国实际情况优化项目资产管理结构,用好企业自有资金、国内金融机构融资以及亚投行、丝路基金、南南合作基金、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有条件的建设—运营—移交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类项目提供项目融资。
专栏4 “十四五”时期重大项目 |
重点支持山东电建沙特朱拜勒3A独立海水淡化项目、吉布提3×50兆瓦燃煤电站项目、沙特阿拉伯萨拉曼国王国际综合港务设施项目、阿曼益贝利独立电站项目、约旦侯赛因联合循环电站项目,青建集团莱索托91km道路项目、烟建集团援塔吉克斯坦议会大楼项目、中铁十四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铁路二期B标段施工项目。 |
推动领域拓展。鼓励我省企业在发挥既有资源和经验基础上,加大新加坡、阿联酋、沙特、意大利、希腊、新西兰等市场拓展力度;在电力、交通、房建、石化等传统优势领域之外,积极开拓通信工程、绿色循环建设项目等领域;引导企业向上游规划设计、投融资以及下游运营、维护等延伸产业链。引导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咨询机构积极参与境外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咨询、监理及项目管理等,推动规则、标准等与国际接轨。
推动多方合作共赢。倡导多方参与项目建设,与东道国企业、机构或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跨国企业采取联合投资、联合投标+分包等合作形式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鼓励我省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融资、转贷款、股权参与等方式与第三方企业或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分散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加强与东道国多层次合作,与项目所在地主管和上级政府部门高效沟通,争取更多支持和利益保障;与当地合作伙伴、材料供应商、工会、社区、非政府组织等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促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鼓励省内项目咨询、工程设计、资金管理、施工管理、装备制造、运营维护等企业协同合作,形成产业协同、产融结合的集成式承包工程产业链,发挥各方潜能,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加强省州(市)等政府间交流合作,为我省对外承包工程拓展更多合作机会。
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推动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环节按照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进行,尊重东道国实际需求、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坚守质量底线,维护我省对外承包工程的金字招牌;强化风险识别、应对、化解能力。注重新技术应用,引入新材料、新理念、新技术,全流程优化工程招投标、规划、采购、建设、运营等各环节;提高项目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推动标准互认和转化,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能源、农业设施等项目资源整合和品质提升,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带动机械设备、建材配件、咨询服务等出口;提升项目人员管理水平,深化项目团队与所在地各机构各组织融合度;提高项目成果影响传播力。
(四)推动外派劳务规范有序发展
应对疫情影响和多国防疫措施,在继续做好境外劳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外派劳务人员结构,开拓高端外派劳务市场,完善外派劳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进一步开拓高端市场,优化外派结构。加快高端国际劳务市场开拓步伐,引导山东日昇国际、山东外经集团、山东国际联合等优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巩固并提升日本、新加坡、德国、以色列、中国香港、沙特阿拉伯等传统重点国别和地区市场份额;依托RCEP,探索与其他劳务输出国中介机构合作,加大对韩国、新西兰、意大利、英国、法国等高端市场的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一批高端市场定位、专业特色鲜明的外派高端劳务培育基地,搭建劳务中介企业与省内高职院校、技校等机构直通平台,培养专业对口、技术全面的劳务人员,提高中高端劳务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拓展日本、德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等高端市场的护士(介护)、海员、高端厨师、高级技能人员、计算机服务与软件工程师等我省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专业人员外派,促进全省外派人员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
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落实我省外派劳务主体责任、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工作、规范外派劳务合作管理。对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重点检查外派劳务培训、相关合同签订执行、劳资纠纷处置等问题多发环节,严查整改;引导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和劳务人员管理,在劳务招选、出国培训、收费标准、合约关系等方面规范经营行为。借鉴菲律宾、土耳其等劳务输出大国成功经验,完善对外劳务合作预警及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预防和快速处理机制。
健全劳务人员权益保障体系。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加大对外劳务合作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适应性培训教材》《出国务工常识》等教材的培训效果;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线上线下互补,网络面授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切实增强外派人员综合素质和境外工作适应能力。规范外派劳务合同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履行外派人员合同备案手续,参照通用性文本,与国外雇主、劳务人员签署书面劳务合同,对薪酬标准、支付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纠纷处理和权益保障等做出明确规定并保障合同履行。
(五)转变充实商务发展功能
鼓励企业把握两个大局,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高质量“走出去”和高水平“走回来”,扩充国内大循环所需的要素来源,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渠道,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
补充国内大循环所需的能源资源。引导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在中亚、西亚、非洲等油气、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地区)投资合作,保障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铜、铝、铬等大宗矿产以及钴、铀、锂等战略性资源的供应安全。鼓励企业在东南亚、中东欧、中亚、非洲等国家(地区)建设重要粮农产品、经济作物生产加工基地、贸易集散地、商贸物流中心等,向国内输入经济运转所需的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在境外并购发展后,通过资本、技术、品牌等回归方式,在省内投资建设产业园区,带动新旧动能转换。
引进国内大循环和产业结构升级所需的技术。引导企业通过投资、联合设立研发中心、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式,与日本、韩国、英国、德国等国家企业加强在医疗卫生、生命科学、新材料等技术领域合作;鼓励企业挖掘挪威、芬兰、比利时等“关键小国”的创新资源,推动高精尖技术、人才、研究成果等要素与省内资源深度融合。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企业深化信息和电子技术、生物医药及大型数控机床等领域合作。
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渠道。发挥企业境外项目作用,推动加快形成全链条现代流通体系,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流通型企业,建设内外互联互通大通道。提高中欧班列开行密度和效率,拓展更多国际线路,加强与青岛、烟台港口及航空、高速公路的衔接。依托RCEP等合作机制,加强与日本、韩国、匈牙利等国家陆海联通,引导建设商贸物流型合作区。发挥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多式联运、跨境电商、海外仓试点、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等功能,为省内外企业提供跨境电商、物流仓储和国际营销等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突出“双循环、双节点”区位优势,树立巩固“陆海统筹、东西互济”国际大通道的关键枢纽地位,助力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效率。
(六)强化对外投资合作融合联动
应对全球经贸合作变化趋势,结合我省“走出去”企业和项目特点,促进对外投资与对外贸易、对外承包工程与国际发展合作的联动,促进多种经贸合作方式协同并进、相互融合,共建多元驱动、产业联动、可持续发展格局。
促进对外投资与对外贸易联动。发挥对外投资合作带动产品、服务出口,优化贸易结构;促进技术、标准输出,提升贸易质量的作用。支持我省境外经济合作园区、对外投资、承包工程等企业与贸易出口结合建设海外仓、在重要城市布局境外物流节点。大力推动临沂商城以工程物资市场采购模式扩大建材、五金、工程配件出口。支持对外直接投资、承包工程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带动省内及国内机械装备、汽车配件、中间产品、文创用品等产品,以及维修、售后咨询、设计、营销等服务出口。推动实施贸易投资融合工程,延伸欧亚班列(济南)产业链条,完善公铁空港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线路规划和货源组织,建设高质高效的贸易大通道,拉动大通道沿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及产能合作。
促进对外投资与吸引外资联动。落实《鼓励境外并购回归建设产业园若干措施》(鲁商字〔2020〕205号),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强化土地、能耗要素保障,加大财税奖补支持,优先鼓励先进制造业、“十强”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将海外并购后的高端产业、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和资本引进来,通过内外协调、产业带动、资本技术回归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母公司产业链、价值链,带动转型升级。
促进对外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融合。推动对外投资项目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结合,引导企业承接我省加工制造业、能源资源开发、新兴技术、合作区等对外投资项目的厂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周边市政设施建设等;引导企业通过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到开发成熟的项目周边或合作区内投资经营。引导承包工程企业向施工建设的上游投资和下游运营延伸,通过并购、入股等手段获取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以及电站、矿场等能源资产;掌握基础设施或能源矿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权,延展业务范围,提升国际竞争力。
专栏5 “促进三外融合”工程 |
创造条件,促成“三外融合发展”,推动高水平“引进来”与高水平“走出去”并举,培育共同发展基础,推动省内产业发展升级,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升级。 促进数据信息融合。打通数据壁垒,联通各“信息孤岛”,统筹三外数据信息,实现各业务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夯实三外融合基础。 实现载体平台融合。通过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山东儒商大会、香港山东周、与世界500强战略合作、与央企深入合作等各类平台、展会、对接活动,赋予更多平台“三外合一”促进功能,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工作推进机制,助力对外投资合作寻求新商机、新市场、新模式。 推动经贸工作融合。推动“三外合一”工作机制不断延伸内涵,向内外贸一体化、双向投资贸易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拓展。以对接国际标准规则改进省内相关标准规则为突破口,以外促内倒逼省内流通体制改革,把省内市场体系建设与国际市场开拓对接,更好实现双循环相互促进。 |
(七)健全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突出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点、国际国内双循环双节点(国内大循环战略节点、国际国内循环的战略枢纽)区位优势,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合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外投资合作监管体系建设。严格控制制造业企业对外转移,充分发挥省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对有境外转移倾向的先进制造业、传统制造业核心零部件制造及外资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等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强化对外投资合作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促进我省对外投资合作规范有序发展;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外汇、税收、教育等部门间,以及商务系统内部的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部门管理和信息资源,健全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和频率,发挥平台疫情防控和服务对外投资合作发展作用,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深化对外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商协会等积极参与双边投资协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及升级工作,主动拓展与RCEP成员国、欧洲各国在地方层面的经贸合作。通过实施“一国一地一策”、加强省州合作机制建设、借助友好城市建设等,巩固提升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合作水平,深度开拓新兴经济体、自贸协定国家市场空间。深化鲁港、鲁澳、鲁台交流合作。
加强服务保障。完善“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结合微信工作群等点对点方式,为企业提供全面、实时的信息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多渠道发布对外投资国别(地区)指南、国际税收筹划指导、国别投资风险报告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专业服务体系,利用“政府+金融+行业协会”的“顾问团”模式,搭建企业寻求专业、有针对性解决方案的交流合作平台。深化企业、银行、中信保“3+1”合作机制,继续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合作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八)培育全球竞争力强的本土跨国公司
落实《加快培育山东本土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引导企业利用全球资源、锻造业务流程、整合产业链,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形成产业链联盟,拓宽企业合作通道,增强中介组织作用,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本土公司,推动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占据更加有力地位。
强化企业核心优势。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越发展,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上的地位。激发民营企业活力,鼓励其结合自身实力和东道国实际需要,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合作方式,积累国际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的综合实力。
专栏6 跨国公司培育工程 |
支持企业投资设立境外研发基地、联合实验室、前端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基地,积极参与多双边科技合作项目和申办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聚焦产业链空白、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国内外研发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引导企业对标世界一流和行业领先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构建更加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管理体制。坚持分类授权放权,完善内控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加快打造一批领军型跨国企业集团。 引导企业通过自创、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打造国际品牌和营销渠道,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企业开展马德里体系等境外商标注册、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产品认证,做大做强国际自主品牌。成立重点行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快速维权机制。 鼓励企业在日本、韩国、印度、印尼、德国、俄罗斯、巴西、尼日利亚等潜力大的市场及“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城市,依托境外经济合作园区、境外投资大项目布局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仓和营销网络。 |
推动形成产业链联盟。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提升产业链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利用自身市场开发力、品牌号召力和国际影响力整合产业链各环节的优质资源。加强企业与省内金融机构、上下游企业等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形成基于产业链协作为基础的“企业+金融+”的产业链联盟,提升我省对外投资合作的整体实力。
拓宽企业合作渠道。支持企业参与双边投资合作工作组的谈判、议题设置等,参加工作组举办的项目对接会、企业洽谈会、双选会、论坛等多种形式的配套活动,为我省企业和境外项目牵线搭桥。鼓励企业借助使领馆、驻外经商机构、境外经贸代表处等渠道和资源,增大信息来源和项目合作空间。引导省内企业加强与央企合作广度和深度,借助央企的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发挥我省企业特定领域的优势,共同开发项目及市场。
增强中介组织作用。发挥我省在海外华侨协会、商会、同乡会的作用,为企业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提供信息收集、资源对接、项目推介、法律服务、纠纷处理以及舆论宣传等帮助。引导我省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加入当地中资企业商(协)会,形成业务拓展、组织协调、利益维护合力;支持商(协)会提升服务协调能力,融洽企业与政府、各类机构的关系,维护山东省境外企业整体形象,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九)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
在推动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的过程中,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健全权益保障体系。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信息收集,支持智库、专门机构等全面评估我省境外项目所在国(地区)债务违约风险,综合考量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债务规模、偿债能力、合作意愿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对我省境外项目分类统筹管理;加强存量投资监督管理,严格管控增量投资,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项目投融资可行性研究,加强金融机构间统筹协调,积极引入多边金融机构,增强项目资金来源多元性。
专栏7 风险防范综合工程 |
应对疫情影响和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国际外资监管等方面的新变化,保障我省企业境外项目权益,实施风险防范综合工程。 用好多边和双边机制,参与投资协定谈判,拓展国际经济合作伙伴,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好环境。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引导企业遵守国际惯例和当地法律及风俗习惯,强化合规、廉洁、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规则。适应国际监管新形势,优化对外投资思路,加强与国际、当地机构的深度合作,建立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交易结构设计发挥双方比较优势,形成利益绑定,实现互利共赢。推进与重点国家发起设立多双边基金,搭建跨境投资生态系统,推动跨境项目对接合作。 |
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疫情防控常态化,指导企业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在外人员管理,防范群体性事件。用好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指导智库、专业机构等加强国别、产业、资源能源及投资合作模式等研究,及时分析研判境外政治、经济、安全、舆论等领域重大风险,实施监测预警。
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加强“走出去”企业合规经营培训,引导企业遵循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国际通行惯例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做好合规意识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合规培训、内部合规监管与考核、合规问责落实等工作。通过加强合规意识和提高合规经营能力,提升企业应对劳工权益保护、数据和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反腐败反贿赂、反垄断、反洗钱、贸易管制、财务税收等问题的综合能力。
指导企业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在项目梳理和风险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海外项目巡查和常态化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模式,指导企业切实承担建设经营主体和风险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完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急策略。引导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劳工保护、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发展要素。联合相关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搭建企业交流平台,设立风险应对案例集,提高企业风险识别、评估、防控和应对综合能力。
健全境外权益保障体系。保障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引导企业加大境外项目安保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高中风险地区项目人员保障能力。保障企业资产安全,集合国际商务、仲裁等领域的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实施、纠纷处置等咨询服务;联合国家税务、反腐等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外交部、各使领馆及驻外经商机构、国际仲裁机构等密织境外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网络,妥善应对恐怖袭击、动乱、双反调查、负面舆情干扰等各类风险、困难和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外经工作的全过程。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发挥各级商务系统、走出去企业党委(党组)和党支部的领导作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走出去”的各项决策部署高效落地。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提高党领导外经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优化财税金融支持方式
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强化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对“十强”产业具有“领航”作用的投资合作项目,以及有利于创新投资方式、获取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以我为主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合作项目。支持培育“链主”企业,鼓励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对符合条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给予奖励。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扩展多元化、差异化跨境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利用银团贷款、内保外贷、境外转贷、股权置换、依托境外资产发债、有限担保或无追索项目融资,扩大担保抵押物范围等创新举措,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放贷效率。建立面向日韩高水平金融开放与合作机制,探索跨境人民币贷款和发债。稳步推进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积极破解海外资本、资源回归的政策瓶颈,引导“走出去”资金、资源回流助推山东经济发展。
加快由偏重财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共同作用转变。在充分发挥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导向作用基础上,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借助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国家政策性基金及境外上市、境外发债等金融工具,拓展融资渠道,开展跨国经营。加强与政策性金融、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的合作,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相关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撑。
加强保险支持。完善“走出去”风险保障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升融资风险事前防范、事后化解能力。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安全提供保险支持。开辟“走出去”企业跨境税务协商快速响应直通车,支持省内优秀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加入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为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和维护海外权益提供保障。
(三)加强对协定的宣介和利用
加大对已签订自贸协定、双边投资协定、双边税收协定的宣传、推广、培训,努力提升协定综合利用率,让广大企业更多了解协定,更好利用协定。借助智库、高校、商协会的力量,加强对企业的宣介、培训,使企业熟悉和掌握协定并使用规则,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熟悉协定规则内容,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引导企业增强转型升级紧迫感,增强专业精神和精益求精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
(四)打造国际化人才队伍
加大对商务领域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对外投资合作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开展境外经济合作的业务水平。加强企业内部培训,实施新一轮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世界儒商”。充分利用省内高校平台,加强对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举办分对象、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国内、国际培训班等方式提升企业家跨境经营能力。充分利用高校和技术培训学校加大对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提升劳务输出人员的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与国家高端智库的联系,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专家库。遵守相关国家防疫规定,深化推进“外事+”行动,为投资促进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
(五)加强对外宣传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走出去”企业舆论引导,引导企业按照当地文化习俗,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指导企业坚持内外有别,加强与我驻当地使领馆联系沟通,在使领馆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与当地政府、媒体、社区、工会之间关系,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冲突,争取理解支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维护山东企业在外形象。鼓励“走出去”企业以多种方式培养本土技术人才,增信释疑,推动民心相通,凝聚共识和力量,营造对我有利的国际舆论和外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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