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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山东省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区、市)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12- 09 信息来源:流通业发展处
信息来源:流通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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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补充完善全省2021年工作部署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54号)和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区、市)创建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专家采用实地调研、申报材料分析、现场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评审。按照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拟确定滨州市惠民县、临沂市平邑县、菏泽市定陶区等10个县(区、市)为我省第二批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区、市)(见附件)。

现将拟确定的示范县(区、市)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12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0531-51763088

邮箱:liutongyechu@shandong.cn

 

附件:第二批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区、市)名单

 

 

 

 

流通业发展处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第二批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区、市)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城市

示范县(区、市)

滨州

惠民县

滨城区

临沂

平邑县

菏泽

定陶区

淄博

周村区

聊城

茌平区

潍坊

寿光市

德州

乐陵市

泰安

宁阳县

日照

岚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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