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省商务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89013380,传真:0531-890137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全力推进商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和微博为主要平台,全面发布我省商务工作信息。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445条;通过厅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开服务,全年发布微博政务信息805条、微信政务信息375条;全年制定政策性文件12件,全部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出席3场;公开厅长办公会8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2次,相关议定内容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公开人大建议答复44件,公开政协提案答复81件,除代表委员要求不予公开和办理复文涉密外,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办理和答复,优化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0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6件,全部按期办结。畅通完善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民生关切,2020年答复门户网站咨询留言、政务服务网投诉咨询、政务服务热线、闪电山东网民留言事项共573条。搭建“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解决企业问题2215个。共办理主动接受媒体问询,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问政山东》3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权威发布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新政措施,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舆论,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推动政策文件落实见效。二是制定出台《省商务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修订出台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完善《山东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46个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三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四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调整网站栏目20余处,组织发布网站信息9445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和我省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商务重点工作,对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完善。根据疫情需要,新增“疫情防控商务在行动”、“知识库”栏目,增加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进一步凸显我厅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厅分管领导挂帅、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各职能处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邀请省信息中心专家来我厅授课,厅机关各处室及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100余人参加培训。结合厅机关年度考核制度修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有效促进了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1 | 514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5 | 615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2807.1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2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4 | 2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商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工作还不够全面、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接下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丰富解读形式,对重要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扩大政策影响力,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
(二)提升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五公开的重点,调整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充实丰富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紧扣薄弱环节,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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