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商务厅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推广枣庄泰安两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经验做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 205 字体:【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枣庄市、泰安市分别扶贫协作重庆市丰都县、巫溪县。近年来,枣庄市、泰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东西协作、消费扶贫”决策部署,落实省委要求,紧紧围绕消费扶贫路径开展探索创新,促进了重庆市丰都县、巫溪县特色农产品与山东市场的有效对接。年1-10月,枣庄市销售西部农特产品及当地扶贫产品总额达到1.06亿元,其中扶贫协作重庆市丰都县认定的扶贫产品2855万元;泰安市在2019年完成消费扶贫任务1708万元的基础上,今年累计组织采购巫溪县特色产品1912万元,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均得到重庆市相关领导和协作地政府的高度评价。现将枣庄市、泰安市具体做法转发你们,请承担东西扶贫协作任务的各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借鉴两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商务扶贫协作工作成效,并及时将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创新举措报省商务厅。

 

附件:1.积极打造消费扶贫的“枣庄模式”

2.创新推动建立鲁渝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积极打造消费扶贫的“枣庄模式”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消费扶贫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目标和效果导向,创新工作举措,集中优势资源,全面发动造势,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今年1-10月,全市销售西部农特产品及当地扶贫产品总额达到1.06亿元,其中扶贫协作重庆市丰都县认定的扶贫产品2855万元。

一、各方联动,深化与协作地、受援地消费扶贫协作

及早统筹谋划,年初将对口协作重庆丰都县的年度消费扶贫协作任务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内各骨干商超、批发市场、电商“分线作战、集中会战”优势作用,组织贵诚、银座、善利元、家乐佳等大型商超和嘉誉、鲁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到丰都集中采购当地农特产品。在枣丰两地多次举办产销对接会、花椒采购节等活动,鼓励全市骨干商超对丰都扶贫产品进超市提供免进场费、免场地费、免条形码费“三免”优惠支持。累计设立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消费扶贫专区专柜9个,其中滕州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设立的新疆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销售吐鲁番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等地区农产品近亿元。市主要领导带队赴丰都考察调研扶贫协作项目,枣丰两地商务主管部门签订深化经贸交流、农村电商、招商引资、经济园区、人才培训、信息交流共享等领域一揽子合作协议,探索创新“山东市场+丰都基地”“东产西移+西品东售”等消费扶贫模式。针对丰都花椒烤制设备差、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引导枣庄花椒大户在丰都投资1500万元建设花椒加工厂房,并指导周边椒农提升烤制水平,全市花椒采购大户到丰都考察采购比去年增加仅20家,带动枣庄采购丰都花椒400余吨货值1500万元。近年来,枣庄每年组织花椒种植专家到丰都开展种植花椒技术培训,带动丰都县花椒种植面积增加到7万亩,成为当地椒农脱贫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邀请商务部电商专家、直播带货知名主播为丰都电商企业、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开展电商直播带货培训。今年以来,已帮助销售丰都农特产品超过2850万元,直接带动丰都贫困人口1676人实现增收,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东西部消费扶贫协作年度任务。

二、独辟蹊径,创新打造促消费“五朵云”枣庄模式

面对疫情冲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打造促消费扩内需等拉动“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五朵云”枣庄模式,拓宽扶贫农特产品销路,被新华社等媒体“点赞”报道,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率先用好“云展示、云体验、云选购、云支付、云服务”消费“五朵云”,举办全省首场大型消费促进季活动,在线互动观看直播人数达160余万;各级商务干部联合阿里巴巴、电商主播为火樱桃、地瓜条、花生酱等扶贫农特产品直播带货超过7500单,日销售额超过25万元。大力实施“电商+”战略,枣庄成为全省第二家实现阿里村淘全覆盖的城市,10个镇、9个村分别入选2020年中国淘宝镇、淘宝村,同比大幅增长;深化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做大农产品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在京东·枣庄馆线上设立“丰都扶贫产品专区”;加快推进“千村千播、千企千播”电商“双千”工程,为1000个村培训1000名电商主播,组织培训4期近400人。打造“种植基地+农批市场+商超菜市+社区电商平台、服务中心+无接触配送”多元化产销对接模式,实现重点农产品供应链企业与100多家蔬菜种植基地、50多家商超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直供直销。

三、强化载体,高质量办好消费扶贫特色主题活动

借助央视和省搭建的大型平台,在台儿庄古城启动“山东消费年”枣庄会场暨“枣庄产品展览直播带货周”活动,线下展销、线上带货枣庄、丰都扶贫农特等50余种名优产品,央视财经频道等进行了70多分钟的连线直播、采访报道,一周内全市百余家参展企业销售额突破1400万元。精心组织开展全市消费扶贫月暨鲁渝协作消费扶贫专区、品质消费农村行走进薛城暨枣庄市“千村千播”电商直播行动、“惠享山东星夜购•枣庄站”等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汇集全市农特扶贫等百余种商品,80余家企业现场展示展销、直播带货,持续扩大农村消费。深化省级农商互联试点,对一期试点农产品供应链企业预拨付1320万元扶持资金,5个项目完成总投资的90%以上,建设改造生鲜便利店等零售网点44个。用好二期扶持资金1391万元,全面推进试点。


附件2

 

创新推动建立鲁渝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泰安市商务局

 

泰安市商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聚焦促进巫溪群众增收,立足泰安消费实际,推动巫溪特色产品与山东消费市场的有效对接,构建“行政引导、公司运作、市场对接、电商助力”的长效化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在2019年完成消费扶贫任务1708万元的基础上,今年累计组织采购巫溪县特色产品1912万元,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该市消费扶贫、东西协作典型做法入选《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培训班案例选编》。

一、坚持行政引导,夯实工作根基。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强化行政推动,确保东西协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细化要点定方向。对照全省扶贫协作相关要求和《泰安·巫溪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分解量化协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对接搞合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泰安-巫溪扶贫协作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两批次组织企业考察采购巫溪商品,邀请接待巫溪企业家4批次50多人来泰洽谈合作,达成合作意向1500万元。三是设置专柜促销售。今年9月份,泰安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暨重庆巫溪特产消费扶贫专柜在“喀什好味道”泰安专卖店上线,专柜主营巫溪名优特产以及特色农产品,受到市民好评。11月初,泰安、巫溪两地政府在泰山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了“渝货进山东”消费扶贫巫溪农特产品展销会,两天时间累计销售巫溪农产品54万元。

二、实施公司运作,创新协作模式。该局积极引导协调肥城鸿熹桃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与巫溪县龙凤工艺有限公司深度合作,通过“巫溪企业代生产+山东企业代销售”的合作方式,销售木制工艺品500万元。积极推动济宁邦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巫溪同利中药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采购巫溪独活、云木香、前胡等中药材,形成“巫溪初加工+山东精深加工”中药材产业链,实现中药材销售金额310万元,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进销对接机制。

三、强化市场对接,扩大销售规模。一是开展企业对接承销。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建立了巫溪县特色农产品名录,大力宣传推广巫溪企业及产品信息。牵头组织对接泰安有关大型企业,采购巫溪县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特色农产品。推动山东云农公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采购重庆滕展家禽养殖有限公司特色土鸡蛋货值250万元。二是支持大型商超直销。支持新泰市青云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超市开设巫溪特色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当地消费者随时随地购买巫溪产品,奉献扶贫爱心。三是联系蔬菜批发企业代销。鼓励引导当地各大重点蔬菜批发市场及寿光蔬菜批发市场,联系蔬菜批发商户,通过批发商户自身营销渠道,向山东市场、国内其他市场销售巫溪县大白菜、有机菜花、圆白菜、白萝卜等高山错季优质蔬菜。

四、发挥巫溪优势,拓展国际市场。巫溪县花台乡、蒲莲镇、凤凰镇、菱角镇4个乡镇是柚子种植大镇,面积3.5万亩,年产1万吨左右。由于销路不畅,柚子售卖难,农民增收难度较大。泰安市四季丰利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宗海带队实地考察后,认为当地柚子略带酸头,符合欧洲市场消费习惯,决定帮助巫溪培育当地柚子品牌,出口欧洲市场。目前已经通过巫溪县商委和农业部门组建农民合作社协会,下一步四季丰利公司将帮助协会办理出口欧洲的有关资质认证,打通关键环节,争取明年实现出口,预计年可增收2000万元。

五、利用电商平台,开辟线上渠道。充分发挥泰安市电商行业基础较为扎实的优势,带领泰安市电商服务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到巫溪县寻求发展商机。推动山东云农公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与巫溪田贵农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云农公社高山蔬菜基地,预计年销售巫溪蔬菜3万多吨,价值400余万元。组织本市电商培训专家赴巫溪开展电商培训210人次,将先进电商经营经验传授给巫溪,受到当地企业的一致好评。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