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实施《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商务部门职责,开拓创新,务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省商务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高度重视“放管服”工作,把“放管服”工作作为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依法全面履行商务部门职能,自觉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全省商务事业改革发展。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削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商务部有关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通知要求, 2017年取消“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来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核准”2项审批事项,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截至目前我厅保留的审批事项削减到5项,比2013年前的19项减少了73.7%,提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二是削减行政权力事项。我厅在2017年第二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中,共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40项。为实现监管重心下沉,将省市县共有事项下放,省级仅保留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执法事项,下放市县商务部门行政处罚事项27项。通过这次取消下放,省商务厅行政权力事项减为78项,削减幅度为37%。
三是扎实推进外商投资备案事项下放工作。我厅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权,在2016年下放到全省17个设区的市基础上,要求各市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本着审慎稳妥、按需下放的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不涉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事项的,将备案管理职能下放至县(市、区)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及省级开发区。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群众企业“零跑腿”或“只跑一次”。
为方便群众和基层企业办事创业,我厅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渠道,不断提高网办深度,让群众不跑腿或少跑腿。
一是积极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我厅积极协商商务部开放相应的数据接口,与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技术对接,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实现接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共录入平台受理数据1508项,办结1506项,办结率99.9%。网上承诺时限平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短了30%,实现了删繁就简和流程优化。
二是扎实推进本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我厅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的统一业务平台,尽快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办理、全程网办、网上反馈、证照快递送达”,以及双向实时数据交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多业务多部门协同办理等功能。
三是优化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山东省外商投资在线办事系统上线运行,对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设或变更事项,企业均可通过在线办事系统提报电子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寄送或携带纸质材料到我厅外资审批窗口换发批准证书。行政许可事项“拍卖业务许可”通过省级政务平台实现了网上全程审批。将境外投资证书打印权限下放到各市,企业境外投资事项经省商务厅备案后,可直接到所在市商务局领取证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备案”、“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只跑一次”。
四是配合推进落实“多证合一”改革。配合省工商局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纳入第一批“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实行“多证合一”后,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依法进一步加强对经营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定期开展督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是认真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我厅对相关证照的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等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共梳理出4项依据商务部有关规章设定的年检事项。根据2016年《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以及工作通知要求,我厅已取消其中2项。我厅没有与行政审批备案证照核发和年检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事项。
2017年我厅全面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截至目前,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公布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等涉及我厅所有事项均已落实到位。我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3张清单均已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10月,省委深改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山东省工商联就“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我厅开展评估,我厅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三)扎实做好国际投资争端仲裁重大案件配合应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妥善应对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积极配合商务部做好国际投资争端应诉工作。2017年连续发生2起涉及我省的外商诉中国政府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即济南德国海乐西亚泽案(已进入仲裁程序)和青岛环宇集团案(已进入案前磋商程序)。这是我国加入《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20多年来遭遇的第三和第四起案件。我厅高度重视应对工作,安排专人紧盯负责,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有关案情,积极协调法院、国土、法制等各相关部门和济南、青岛两市,全力配合商务部相关事实证据核实收集工作。多次到商务部汇报案情,参与案件的磋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我们的应对做法在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四)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
我厅依据《条例》开展了我省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整合、转型升级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2017年选择20家开发区开展第二批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重点在行政管理机制、项目审批机制、开发运营机制、用人分配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先行先试,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共认定10家示范平台,并在国际商报、大众日报等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激发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热情。三是强化考核和整合优化,推动我省推荐1家国家级开发区扩区,1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升级。按规定和程序撤销经济开发区1家,新设开发区2家,开发区更名3家。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氛围初步形成,取得明显成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7年我厅制定了《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山东省品牌展会认定办法(试行)》,重新印发《山东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及修订《山东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按程序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在我厅网站进行了文件解读。
(二)编印发放《商务依法行政手册》。按照实用性、规范性、效力性相结合的原则,编印了《商务依法行政手册》。《手册》主要包括商务厅权力运行清单、商务厅行政审批手册、商务行政执法手册以及常用商务法律法规等内容,涵盖了近年来我省商务系统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成果。
(三)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对1980年-2016年由我厅牵头起草的省政府及办公厅文件共156件进行了全面认真梳理,建议保留11件,废止75件,宣布失效70件。
(四)积极推动商务领域重点立法项目。根据党的十九大“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的精神,我们重新评估了2009年制定的《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将《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申报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我厅组织有关处室、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分赴有关市和重点回收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集中修改讨论。初稿形成后,召开了两次会议,征求市县商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意见建议。通过修订《管理办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更快更好发展。
(五)推动出台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规范化制度。我厅起草并由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4号),建立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机制,要求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制订订贸易政策要进行合规性评估,严格遵循世贸组织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防范贸易政策中的违规风险,同时加大国际贸易规则培训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厅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我省对外开放意见、开展贸易政策合规性工作、制定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中,都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综合施策确保政策性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是规范政策资金使用管理。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服务业(外经贸和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二是加强政策资金绩效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央、省级商务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全覆盖。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三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2017年中央和省级商务政策按照因素法分配资金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权重系数加以运用,并建立了负面清单。
(三)建章立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修订印发《山东省商务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先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建审计业务承办单位、因公出国(境)承办机构、厅机关印刷业务承办单位三个中介机构库,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与内部审计经费预算,开展驻外代表处内部审计。同时,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评审、二次议价谈判等方式确定各类展览活动承接主体,并做好后续项目验收、资金支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全年共组织厅机关各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45个,累计金额10108.4万元。其中,自行组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14个,金额7170.1万元;通过省财政公开招标定点采购项目31个,金额2938.3万元。
(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深入改进部门内部资金财务管理。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预决算和经费审核制度,进一步发挥机关经费审核委员会在机关内部规范使用“三公经费”和商务政策资金的“安全阀”作用。全年共组织召开机关经费审核委员会会议49次,审核项目116个,项目金额8824万元。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厅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借用外脑,健全以厅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水平,请法律顾问多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审查,参与对信访群众的答疑息诉,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工作,代理涉及我厅的民事案件3起,促进了依法行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创新
(一)扎实推进商务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部署要求,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典型模式和经验的通知》,对我省推进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安排。开展商务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带领淄博、烟台、威海、德州四市商务执法队伍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赴江苏徐州、安徽蚌埠调研商务执法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指导市级商务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拓宽执法领域,维护市场秩序。
(二)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域“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治理,协调推进互联网领域、农村城乡结合部领域、保护外资企业打击侵权假冒、“清风行动”专项行动,立案1001起,涉案金额8.9亿元。同时,在国家“双打办”的指导下,与河南、湖北、重庆、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共同发起“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联合行动,签署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十省(区、市)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联动框架协议》,共同启动“丝路清风”区域执法协作,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进一步提升“联合执法、检打联动、以打促建、打建结合”的工作效能。在2017年全国在双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中,我省被列为全国第一档,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牵头处室工作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个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内容。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7件。二是加强对人财物重要事项管理监督。加强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考核、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评审等重要事项监督。机关纪委全程参加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评审活动和经费审核委员会会议。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督导意见》,定期并对厅机关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台账进行专项检查,提出了规范性和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行政行为依法依规行使。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渠道,打造阳光政务平台。一是制定了《山东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对全厅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培训。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要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升级改造,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三是厅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网站架构,实现“千人千网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组织发布各类信息20000多条,答复网上咨询、留言及投诉600多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4件,网站页面访问量近4500万人次。四是完善《山东省商务厅舆情管理暂行办法》,依托社会化服务,实施不间断监测,全年推送舆情信息2741条,其中负面信息511条,向有关市商务部门转送舆情10余条。五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企业办事“一号查询”,事项办理全程可追踪督查。我厅政务公开在省直机关排名由第28名跃升为第11名,门户网站连续8年在省直部门网站考评中名列第一。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17年我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发生被诉行政诉讼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复议应诉水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7年申请人以我厅为被申请人提起1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省政府认为我厅的行为并无不当,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不予支持,依法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0批126人次,收到信件30封,办理省信访局交办件28件,妥善处置群访5批60余人次。协调召开厅维护稳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矛盾纠纷百日调处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合法诉求,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较好地保持了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商务发展大局。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商务厅党组始终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始终把法治观念、法治素质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章守纪、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商务论坛”专门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向全厅干部职工进行“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等辅导讲座,增强商务领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在2016年颁布实施后,全省商务系统、经济开发区把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列入“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迅速开展培训宣传活动。我厅在山东国际商务网站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全面深入宣传贯彻《条例》。举办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邀请商务部、省委党校、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分别就推进依宪治国、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应对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授课,各市商务局、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负责法制、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业务骨干80多人参加。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商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多次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法治思维、问题导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全省商务工作实际,按照“事业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数字化”原则,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严格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优化公共服务,务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探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创新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省商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8年,我厅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健全体制机制,全力推动商务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