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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16- 04- 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意见,2016414日发函征求了38个省有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中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国税局、人民银行济南市分行、省邮政管理局、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组织部16个部门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省统计局提出的下调“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的目标”的意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的“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提质增效升级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检疫等给予支持”的意见,我厅分别与两个单位进行了沟通解释,考虑到商务部当前发布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也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财政部门对引导资金和提质增效升级资金的支持范围有规定的表述口径,两部门同意仍按照原稿表述;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口岸办、省证监局、省银监局、省保监局20个部门和单位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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