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介绍我对日本地震援助的情况。
答:3月11日下午,日本东北部地区发生里氏9级强烈地震,并引发大规模海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感同身受。温家宝总理已就此事致电日本首相菅直人,代表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和人民致以深切慰问。目前,中方已启动对外人道主义紧急救援部际工作机制,向日本政府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救援物资。首批物资包括毛巾被、帐篷、紧急照明设备等,已于3月14日下午从上海启运。
在前期援助3000万元人民币人道主义救灾物资、派遣救援队赴日开展抢险救援的基础上,根据日本政府的请求,中国政府决定,再次向日本政府提供1万吨汽油、1万吨柴油的紧急无偿援助,近日将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运抵日本。下一步,将视日本政府的需要,进一步提供帮助。
2.日本发生9.0级地震,其国内核电站也发生多次爆炸,请介绍在日中资企业和中国投资项目的受损失情况。您认为这次地震是否会对中日经贸关系产生影响?
答:目前我在日中资企业约200多家,中方派驻人员400余人,在日研修生17万人,其中在受灾地区研修生22670人。截至3月21日上午10点,除有9名研修生未取得联系外,尚未接到在日中资企业、中国投资项目受损和中方人员伤亡的报告。我驻日使馆已派员前往灾区,摸排在日研修生安全状况,并开展相关救援工作。
中日两国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日本是我国第三大贸易对象国和第三大外资来源。地震灾害伤及日本的重要产业,使众多日本企业遭受重创,因此短期内将不可避免地对双边贸易和相互投资产生一定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地震灾害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影响,并愿与日方共同努力,将影响降至最低,推动中日战略互惠经贸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为支持日本政府和人民抗震救灾,中国政府已宣布向日本政府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人道主义救援物资,并提供1万吨汽油、1万吨柴油的紧急无偿援助。今后将视日方需要,尽可能提供帮助。衷心祝愿灾区人民早日战胜困难,重建家园。
3.日前各地群众纷纷抢购食盐,各大超市、卖场食盐均售罄,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措施?
答:3月16日,部分地区受谣言影响,引发食盐抢购现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务部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当天下发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3月17日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联合向各地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盐业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地方相关单位:
一是正确引导舆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阐明我国食盐生产、供应充足的形势。商贸流通企业要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导购人员解释说明等多种方式,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二是确保生产供应。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加紧生产,确保销区的调拨需求;各地盐业公司要加紧生产调运,在小包装盐一时供应不上的情况下,可直接供应大包装散盐。商贸流通企业要主动和盐业公司建立产销衔接,有序、均衡、持续供应食盐,确保3月18日上午起大型超市食盐不脱销、不断档。如因运输条件限制,可采取均衡上市的办法,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是惩治不法行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的检查惩治工作,同时加强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对食盐市场价格和供应、销售情况的监测,将本地食盐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根据商务部监测,截止到3月19日17时,除个别省份的少数地区、少数城市的小杂货店或小超市,因运输配送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短时缺货现象外,其他地区和食盐销售点都已恢复正常运行。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谣言、传言明显减少,群众恐慌心理基本消除,抢购食盐现象已经平息,市场秩序恢复正常。
4.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请问商务部对此做何处理?
答: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商务部当天即责成河南、江苏省商务主管部门调查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于3月16日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同时,要求双汇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全面检查当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自查,严格生猪进场查验,全面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管理等相关制度。
目前,河南省商务系统已展开打击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及产品的排查行动。济源双汇已全面停产,并封存厂内所有鲜肉白条、冷鲜分割肉和熟食制品,隔离圈养已收购的生猪,召回相关产品,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封存生猪产品和圈养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南京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紧急召开了现场会议,部署“瘦肉精”生猪查处工作,通过肉类追溯系统及时查清了生猪来源与生猪产品流向,并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即时通报相关情况。责令兴旺屠宰场停产整顿,召回疑似“瘦肉精”猪肉,并督促所有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品质检查等管理制度。
下一步,商务部将在定点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审核换证,以及建立屠宰企业技术监管和肉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部署全国商务部门开展屠宰行业规范生猪进场程序的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5.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曝光国美部分家电下乡销售中骗取国家补贴,请问商务部是否知晓此状况?将采取何种措施?
答: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国美电器公司销售门店家电以旧换新违规行为后,商务部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部署,要求有关地方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核查,进行整改。3月16日商务部约谈国美电器公司负责人,就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问询、调查,要求国美电器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同时,商务部派出检查组赴天津进行了检查督导。天津市商务委已采取措施,取消国美相关门店家电以旧换新销售资格,并就天津国美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健康发展。
6.请分析国际油价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走高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扩进口、促消费工作的影响。
答:当前,我国物价上涨较快,通胀预期增强,直接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去年12月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使物价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去年11月份CPI涨幅还是5.1%,12月份降至4.6%。但今年上半年仍是比较困难的时期,1月份和2月份的CPI还保持在4.9%的高位,其中去年物价涨幅对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翘尾影响在2.5%左右。
分析影响当前我国物价上涨较快的因素,除了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各种初级产品价格上涨而造成的结构性通货膨胀外,输入性通胀的作用不可忽视。由于某些国家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全球流动性大量增加,造成了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和主要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新兴市场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加大。原油期货和现货价格连续20多个月呈涨势,突破100美元/桶。去年全球食品价格上涨29%,国际粮价超过危机前水平,直接制约我国通过粮食进口调剂国内市场的空间。尤其是我国进口依存度高达80%的大豆,国际市场价格已经从2008年12月5日的最低点289.8美元/吨上涨到2011年3月16日的473.7美元/吨,上涨幅度高达63.5%,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后期大豆进口成本,推高国内食用油价格。特别是近期中东、北非局势动荡和日本发生特大地震,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波动。国际油价上升直接影响了我国国内原油供应价格,形成了成品油上调预期,由此推高了水电燃料价格进而影响到居民消费价格。自去年9月份以来,棉花价格震荡走高,给纺织服装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冲击,许多企业不敢接大单、长单。此外,异常气候和自然灾害导致我国部分农产品供应趋紧以及投机、预期等因素,也拉动了物价上行。
正如温总理在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所指出的,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总水平,已成为今年经济工作和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虽然这种输入型通货膨胀是国际性的,是我们难以控制的,但我们将充分发挥我国主要工业品总体供大于求、粮食库存充裕、外汇储备较多等有利条件,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努力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4%的CPI调控目标。
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来讲,重点是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完善重要敏感商品的日报监测系统,提高市场监测预警水平,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组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建立应急直供机制,把大中小学校、重要厂矿企业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积极开展“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从田间到超市的直供直销,推动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完善肉糖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组织好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和进出口调剂,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确保不脱销、不断档,防止局部市场波动蔓延扩散。总之,我们对于做好市场供应的保障工作是有信心的。
7.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均将“民生”作为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政府试图通过促进消费和调整工业结构来重新平衡经济。从商务工作方面,商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政府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答:“十二五”时期商务发展总体思路是:主动应对国际形势新变化,全面体现国内发展新要求,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形成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内外两大需求中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在内外两种资源中集成新的发展优势,在内外两个市场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提高商务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按照这一思路,具体有以下考虑:
国内贸易方面:着力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城乡流通网络建设,二是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三是营造便利安全的消费环境,四是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五是构建高效的市场调控体系。
对外经贸方面:着力构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升我国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一是延长贸易增值链,二是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三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四是“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
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方面: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实现不同区域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互动发展。统筹三次产业对外开放,在提升制造业开放水平的同时,稳步推进农业和服务业开放。
8.中国外贸进出口2月出现了73.1亿美金的逆差,请分析主要原因。陈部长在“两会”期间称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进口,不排除个别月份出现逆差,您认为今年是否还会出现一些月份逆差的现象?这是否会影响中国扩进口的决心?
答:据海关统计,2010年,中国贸易顺差1836亿美元,同比下降6.2%。今年2月份,我国出现贸易逆差73.1亿美元,而去年同期顺差为73.6亿美元。初步分析,主要原因是春节因素和欧美市场需求疲弱造成出口下降,而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内需求旺盛推高了进口总额。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进口促进的工作力度,力图减少贸易顺差,因此,不排除年内个别月份还会出现逆差。但综观全年,这可能只是短期现象,由于加工贸易快速增长,预计今年顺差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对美欧顺差偏大的结构性矛盾仍较为突出。因此,扩大进口将是我国的一项长期任务,短期内所出现的逆差并不会影响中国长期扩大进口的政策。
9.从陈部长的言论来看,扩大进口已上升到与扩大内需并行的战略高度。政府今年将会出台哪些相应政策保证“减顺差”目标的实现?在降低进口关税和配额限制等方面是否会有相应的考虑?
答: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扩大进口将是商务部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缓解贸易顺差压力,商务部今年将在优化进口结构、推动进口便利、完善促进体系等三个方面,采取多项措施,鼓励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
一是按照产业政策要求,积极进口资源、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等;二是继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和放宽进口管理,不断完善进口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三是完善进口促进政策,积极研究运用各种金融、税收等手段支持扩大进口,包括调整税收结构,为企业提供进口融资便利等;四是做好贸易促进工作,举办各类进口商品展览会、博览会、推介暨交易会等,带动中外经贸合作交流。在积极采取措施扩大进口的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国家放宽对华高技术出口限制,为中国扩大进口创造条件。
10.除了各类产品下乡和以旧换新的措施外,今年商务部是否还会考虑出台其他措施以进一步促进消费?
答:从根本上讲,扩大消费要靠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但这些年的实践也充分证明,搞活流通对扩大消费也可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搞活流通,积极扩大消费,同时在扩大消费中不断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形成流通与消费的良性互动。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一是发挥促消费政策效应。继续实施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抓紧研究新的促消费政策。丰富促进消费政策、方式和活动,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二是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现代流通网络,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推动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应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三是把服务消费作为促进消费的新增长点。抓住城市居民消费升级的特点,大力发展家政、餐饮、旅游、文化、养老等服务性消费,多方面采取措施,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11.陈部长表示“中国制造”产品国内比国外贵的原因之一是市场分销体系还不完善。商务部今年将会在此方面做出哪些努力?
答:中国居民到国外去购买本国制造商品,这个现象是存在的,而且这个情况还在增加。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民族品牌、高档消费品牌还不足和不够,所以从供给角度讲还不能满足需要。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增加,很多人群,特别是大城市的人群,和80后、90后的青年人群,更崇尚于名牌的消费等等,所以这一现象现在越来越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比如说发达国家的一些产品在营销渠道和代理方面的环节,它对我们的费用有一些比较高的管制。比如说我们平常讲的分销体系,在中国这个体系因为是新建立的,还不完善。还比如说我们那些高档品牌的运营费用比较高,当然这也跟我国目前的税跟发达国家比还相对高一点儿有关系。此外,还有金融危机以后,西方的产品在他们所在国家的一些折扣和降价,以及国内有些人炫耀一些产品的原产地等等,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所以针对这些原因,我们正在做进一步的研究,首先我们想完善国内的销售体系,加强零售市场的规范,降低国内的流通费用,商务部将致力于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支持有实力的大型流通企业与拥有优秀品牌的生产企业紧密合作,培育能够满足消费者各种需求特别是中高端需求的民族品牌和商贸服务品牌。
二是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根据《商贸物流规划》,建设和完善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发挥第三方物流和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配送中心的集聚和分流作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
三是转变和创新营销模式。鼓励零售企业特别是百货零售企业提高自营比例,代理和经营外贸转内销商品。发展总经销、总代理,减少中间环节。
四是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与指导,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流通领域和商务行业诚信建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五是协调有关部门减轻零售企业负担,减轻零售终端企业的水、电等有关成本,降低流通费用,配合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实施。
1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中国有哪些产业的发展从中受益?又有哪些产业受到了影响?中国从中获取的经验和教训有哪些?
答: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十年来,我国产业部门和企业积极应对,开拓创新,在与国际大企业竞争中不断成长,在推动国内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也与其他贸易伙伴实现了互利共赢,中国出口规模增长了4.9倍,进口增长了4.7倍,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3倍多。
关于加入对中国产业的影响,我想举三个例子。第一是汽车工业,十年前有许多人担心加入世贸组织会使中国汽车工业受到冲击。然而,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大国,2010年全国汽车产销均突破1800万辆,蝉联全球第一。第二个例子是农业。加入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保证了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中国粮食产量达到54641万吨,实现7年连续增产,粮食自给率基本保持在95%以上。2010年,农产品出口额488.8亿美元,同比增长24.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19元,是2001年的2.5倍。第三个例子是银行业。银行业是中国加入后开放力度较大的行业。截至2009年底,中国境内共设立33家外商独资银行、2家合资银行,95家外国银行分行。但同时中国银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01年全球十大银行中没有一家中资银行,而2010年全球十大银行排名中工、中、农、建位列四席。工行已连续几年成为全球十大银行之首。
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人们担心的许多事并没有发生,相反,这十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好最快的十年,也是中国许多重要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的十年。中国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通过大量的进口和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造福于全世界,实现了真正的“双赢”。
13.中国在WTO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案获得上诉机构支持,但上诉机构并未支持中国提出的全部申诉。请就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介绍。您对WTO上诉机构的裁决有何评论?
答:2011年3月11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我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报告,认定美方对华采取的4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此裁决在公共机构、双重救济等核心问题上支持了中方立场,是中方在世贸争端中取得的重大胜利,同时也增强世贸成员对多边规则的信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是,美方始终未能正视这一现实,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对中国产品采取了不公平待遇。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裁决已经表明,美方的做法是违反规则的,是对规则的滥用,具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美方应尽快执行世贸组织的裁决,改变对中国产品的错误做法,确保企业的公平贸易环境,维护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健康发展。
14.请介绍出版物案目前的执行情况
答:尽管中方对于世贸组织对此案的裁决持保留意见,但中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出版物案涉及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具有不同于一般贸易争端的复杂性,希望相关成员方充分理解中方在执行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及其复杂性。
到目前为止,中方为执行裁决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在内的绝大部分涉案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都已经完成。这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执行世贸组织裁决的诚意。
相信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相互合作,此案涉及的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15.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日前称我国超过40%的家电下乡企业未在商务部备案和公示其售后服务内容,20%企业未公布下乡产品的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成为家电下乡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软肋。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商务部对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家电下乡市场健康发展有何考虑?
答:家电下乡实施以来,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一直把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家电下乡工作重点来抓:一是在家电下乡招投标过程中,明确规定参与投标企业维修服务能力必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投标省的县(含县级市)覆盖率不低于90%(少数边疆地区除外);二是要求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签署售后维修服务相关承诺书,保障5日之内解决用户产品出现的故障;三是制定严格的售后管理措施,对不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生产企业给予严惩。根据家电下乡工作的部门分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参与。目前,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政策措施完善,取得一定的成效。
为规范家电下乡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把2011年确定为家电下乡监管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查处各类骗补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强化中标企业责任制,对管理不力的企业给予严惩。三是开展家电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清除不合格的销售网点。
16.据维基解密公布的美国外交密电显示,在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问题上,美国政客曾对中美市场采取双重标准:对中国进入美国产品要求极高,但对美国进入中国的问题产品则要求中国放宽标准。您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政府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主张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坚持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各贸易伙伴开展经贸往来。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基础尚不牢固,国际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的情况下,各国更应加强国际经济协调与合作,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歧视政策,反对在双边贸易中奉行“双重标准”,争取早日实现世界经济稳定复苏和贸易增长。
17.据报道,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获批,相关部委对此积极支持。请问商务部对这一试点持何态度?可能会采取哪些措施予以支持?以后是否会考虑将试点范围扩大并予以推广?
答:义乌是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是重要的国际贸易窗口,在国内外贸易领域都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义乌先行进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对义乌、浙江省,乃至全国推动产业升级,规范内外贸市场秩序,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以来,商务部一直予以积极支持,并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义乌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建立对外贸易单一窗口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及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义乌市开展相关专项改革。同时,在今后推出与国际贸易主题相关的改革事项时(比如鼓励国内专业市场开展对外贸易等),优先考虑在义乌先行先试,积极推动义乌综合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8.商务部对在利比亚动乱遭受损失的中资企业和中资项目下一步有何安排?是否会考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建立一个安全保障体系?
答:我企业在利开展的承包工程项目有50个,合同金额共计188亿美元。撤离行动开始之际,商务部即要求企业开展在利资产清查和损失评估工作,及时撤出或妥善处置与企业资产及应收账款等有关的单据、凭证等资料,确保今后对外交涉时有据可依,并对项目现场遗留的设施、车辆、材料等资产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在此基础上,商务部会同国资委等部门制定并完善了我在利资产保全方案,并请我驻利使馆要求利方保护我在利资产安全。同时,商务部正在密切关注利局势变化,时机成熟时积极考虑组织企业赴利与业主协商,尽量保护我在利资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走出去”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际局势的变化,境外安全风险防范问题日益凸显。商务部高度重视“走出去”的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构建了涵盖基础信息采集、风险预警发布、强化监管措施、日常监督检查、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政府提供服务等相关环节的对外投资合作安全权益保护体系。目前,风险防控体系的主要框架和相关管理制度已基本形成。“走出去”风险防控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工作,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安全权益保护体系,指导企业有效应对和规避风险。
19.陈部长曾提出要促进加工贸易转内销,请问商务部在此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答:为便利加工贸易企业办理内销手续,商务部已于2007年将内销审批权下放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只需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内销,加工贸易内销已无政策障碍。金融危机以来,为缓解由于国际市场萎缩对加工贸易企业带来的冲击,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对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先销后核、内销缓税利率从一年期贷款利率6.12%降为活期存款利率0.36%等一系列便利企业内销的措施,降低了企业内销成本。广东等地方政府也搭建了“外商投资企业内销博览会”等平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内外销并举。
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规范企业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内销手续办理时间,促进内销便利化。完善内销审核管理机制,优化内销环境。搭建多层次的内销交易平台,利用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及相关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加工贸易生产企业自建或与国内批发零售企业合作建立品牌和销售渠道,开拓国内市场,在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同时形成多元发展能力。
20、日前华为在美诉摩托罗拉一案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而诺基亚-西门子收购摩托罗拉已经获得8国的批准,中国商务部的审批将决定该收购案能否最终取得成功。请详细介绍目前诺基亚-西门子收购摩托罗拉反垄断审查的进展情况。
答:正如你提问题中所说,诺西收购摩托罗拉部分业务的交易已经获得除中国之外的8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批准。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起交易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机构进行审查,但是因对各国竞争影响不同以及法律规定等方面的不同,审查结果可能并不相同,或者是审查结论不同,或者是做出审查决定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是正常的。
2010年11月9日,商务部开始对诺西收购摩托罗拉主要公众无线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的经营者集中立案审查。鉴于该案的复杂性,12月9日,商务部决定对该案进行进一步审查,2011年3月9日是进一步审查阶段的截止时间。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延长进一步审查的审查期限。鉴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商务部已于2011年3月9日决定延长该案的进一步审查期限。《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的通知》已于做出决定的当日送达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有限公司和摩托罗拉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商务部将不迟于5月9日做出对该案的审查决定。
21. 最近美国将我国一些市场和互联网企业列为知识产权的“恶名企业”,请问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实现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变的需要,应当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当然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因此,自去年10月以来,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假冒侵权大案要案,取得了重大进展。
我们注意到,这份报告没有附上翔实的证据材料,报告本身也表示这个名单不是对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也不代表美国政府的分析和评估。我们担心这份报告会对对相关市场和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对这种做法表示关注。事实上,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秀水街、北京海龙等市场做了大量的整顿工作,积极引导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这些市场公开售假现象已基本杜绝
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基础上推动各部门、各地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力度。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知识产权意识。五是探索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长效工作机制。
22. 目前我在日本研修生的情况如何,商务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中国政府、我驻日使馆以及中日两国有关行业组织都十分关心我在日本研修生的安全。据统计,我在10个受灾地区的研修生共计22670人,经过各方努力,截至3月21日上午已联系到22661人,尚有9人未取得联系。
在此次大灾面前,我许多研修生沉着冷静,互帮互助,共克时艰,体现了我在外人员的良好形象,日本人民也对中国研修生伸出援手,外派企业、行业组织和各地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研修生的联系、慰问和妥善安排等工作。
目前,部分对日研修生回国完全是按照自愿的原则在有序安排。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下属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正在组织外派企业开展各项工作。3月21日,中国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还紧急召开八届三次理事会,通过了相关措施,包括要求外派企业按照中日两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研修生灾后的遗留问题,还准备组团到一线去慰问研修生,及时解决研修生的合理诉求,维护研修生的正当权益。同时,商务部也要求各地政府责成外派企业做好对日研修生的后续安置及权益保护工作。
23.日前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将贸易差额作为衡量一国经济外部失衡的指标。您持何观点?
答:金融危机暴露出全球经济的确存在某种程度的失衡,为把失衡控制在可持续的范围内,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决定制定“参考性指南”。目前,相关指标已经确定。希望二十国集团各成员继续本着团结协作的精神,充分体现赤字国和盈余国、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充分考虑各国的国情、发展阶段、产业特征等因素,制定好“参考性指南”。中国正致力于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们愿以开放、合作的姿态,与各国一道推动全球经济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24.有报道称,铁矿石进口协调工作今后将从中钢协转由商务部负责,请问商务部对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答:在铁矿石进口方面,商务部一直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今后也将继续认真执行产业政策,在贸易环节支持钢铁业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和节能减排。
25.请简要介绍近期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情况,外资进入房地产是否会影响到目前正在进行的楼市调控?
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国家对外商投资房地产实行宏观调控,并设定了相对严格的限制。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措施,2006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及规定,对外资进入房地产领域的程序、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比例、审核原则、备案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总体看,外资在全国房地产开发总投资的比重尚保持在较低水平,外商投资房地产在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份额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商务部在按照现有政策合理引导外资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的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继续规范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将指导和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进一步严把审批关,尤其要加强对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以及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防范,抑制投机性投资。
26.汇率问题
答:我们注意到,美国内对人民币汇率问题一直存在不同声音,一些人反复以对华贸易逆差为借口,指责人民币汇率低估,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中国从未以低估人民币汇率的方法来获取竞争优势,也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我这样的说法是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的:一是中国货物贸易顺差规模已经大幅下降。2009年中国进出口规模为2.21万亿美元,贸易顺差1957亿美元,下降34%,2010年进出口规模为2.97万亿美元,顺差为1831亿美元,进一步下降6.4%。二是服务贸易长期存在逆差,已持续10多年,预计今后逆差还会进一步扩大。三是中国国际收支状况逐年改善。2009年经常项目顺差占GDP比重从2008年的9.6%下降到6.1%,2010年贸易顺差占GDP的比重下降到3.1%,均已处在一个国际公认的合理区间。应当指出的是,当前的国际贸易布局是不同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分工和转移的结果,是众多跨国公司理性投资的结果,各方都从这一进程中获益。
中美贸易的现状是两国贸易和投资结构所决定的,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产业分工和结构调整的结果。中国对美国有顺差,但对不少亚洲国家和地区也有巨额逆差,仅因为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就指责中国低估人民币汇率,显然是不客观、不公正的。事实上,近年来中国一直是美国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据美方统计,自2000年以来,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增幅高达330%,同期对世界其他地区出口仅增长29%;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对中国出口表现突出,与2008年大致持平,同期对世界其他地区的出口收缩近20%;2010年,美国对中国出口增长了32%,高于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增速9个百分点。中美双边贸易中国有顺差,还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等因素有关。近年来,为扩大自美进口、平衡双边贸易,中方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也希望中方的诚意能得到善意的回报,希望美方采取建设性积极行动,放宽对华出口限制,为扩大对华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我们也注意到,美国财政部近期公布的《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报告》称,中国不是汇率操纵国。中方认为,这一结论不仅符合客观实际,也有利于中美经贸合作长远发展,有利于美国自身利益,对此我们表示欢迎。
中国外贸结构特点决定了人民币汇率升值要保持渐进、可控的方式。中国外贸50%左右是加工贸易,50%以上是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升值必须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对职工就业的影响。如果人民币一次大幅度的升值,就会造成许多加工企业的破产或者无法经营,就会造成外贸企业订单转向其他国家,而中国的许多工人要失业。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人民币汇率升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一国本币升值对调解贸易收支的作用有限。特别是在目前世界经济尚未企稳的时候,保持各国货币基本稳定有利于经济复苏。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有利于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和健康发展。
27、陈部长今年在多个场合表示,多哈回合谈判进程在2011年的“机会之窗”稍纵即逝,请问年底前结束多哈谈判的主要困难是什么?中国将如何努力推动多哈回合取得成功?如果多哈回合最终失败会带来什么影响?
答:多哈回合谈判十年,各方都作出了重大努力,然而,假如谈判最后功亏一篑,这将不仅是世贸组织的损失,也是每一个成员的损失。谈判失败的直接后果是贸易保护主义回潮,全球贸易自由化失去动力,多边贸易体制的可信度遭到损害,不仅不利于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的复苏,也不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平等开放的国际贸易环境。正因为多哈谈判失败是我们任何一个成员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拿出百倍的信心和勇气,同舟共济,努力推动谈判在年内取得成功。
要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最大的困难在于认识问题。多哈回合是发展回合,这是战后60多年来第一次以“发展”为主题的多边贸易谈判,能否实现发展目标是判断谈判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然而,谈判十年来屡次搁浅的主要原因就是少数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主题,把多哈回合当作“市场准入”谈判,迫使发展中国家超出承受能力大幅度开放市场。目前,谈判已经到了关键阶段,发达国家应该发挥引领作用,从大局出发,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要漫天要价,并充分显示灵活性,这样才能推动谈判取得突破。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中国始终是多哈回合谈判的积极参与者和支持者,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坚持多边谈判的主渠道作用,对各种推动谈判的方式持开放态度,愿与所有成员一道,按照世贸组织谈判委员会确定的路线图,积极务实地开展谈判,确保能够抓住今年的“机会之窗”,成功结束谈判,实现发展目标。
28.受日本地震影响,近期我国国内食盐市场发生抢购潮,但很快又从“盐慌”转为“退盐”。请问商务部如何看待此事?日本地震对人们的心理影响短期内尚不能消除,商务部将如何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并防止类似抢购食盐的现象再次发生?
答:前几天,一些消费者对日本核泄漏事故产生恐慌心理,听信谣传,大量购买食盐。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抢购食盐现象,商务部第一时间启动了市场供应应急机制,制定了专项预案,接连下发多个通知部署工作,各级商务部门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目前,食盐抢购已经平息,市场秩序已恢复正常。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小道消息,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迷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跟风。
春节过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中回落。目前北方旱情得到有效缓解,国家加大对农业生产支持力度,今年粮食有望继续取得好收成,南美大豆产量上调,国际食用油价格大幅回调,预计国内粮食、食用油供求、价格将继续保持平稳。随着天气转暖,露地菜上市量逐步增加,畜禽、水产品进入生产旺季,蔬菜、肉类、鸡蛋、水产品市场供应充足,预计后期价格将继续回落。相信广大消费者已经对日本核泄漏事故对我国的影响有了一个更为全面和准确的认识,不会再发生类似抢购食盐的盲目行为。同时,商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应急管理机制,保障居民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稳定。
29. 请问商务部开展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最新进展?
答:关于商务部开展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我想介绍三方面的情况:
一是商务部的相关职责。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充分肯定了外资并购的积极作用,对并购安全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工作机制、审查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有关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办通知要求,商务部负责受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申请、向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提请审查、参与联席会议相关审查工作以及执行联席会议做出的相关决定。
二是商务部出台的配套规定的主要内容。为落实国办通知,商务部制订了具体的实施规则--《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并于3月5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公众可于3月5日至4月10日期间,向商务部提交意见和建议。商务部将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结合公众意见,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暂行规定》对商务部受理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申请的办理时限、文件要求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规定投资者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可就相关程序性问题与商务部进行商谈,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申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例如《暂行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并购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的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境内企业,应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并购的,可以共同或确定一个外国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暂行规定》要求, 申请人所提交的并购安全审查申请文件完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务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 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商务部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提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审查。 《暂行规定》要求,申请人的文件包括:并购安全审查申请书和交易情况说明;外国投资者及关联企业(包括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与相关国家政府的关系说明等。《暂行规定》也要求,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建议,并提交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并购交易基本情况、对国家安全的具体影响等)。
商务部将为投资者提供高效和完善的服务,这正是我们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愿意听取各方面,包括中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并购安全审查工作效率。
三是公众的意见反馈情况。截至目前,公众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对《暂行规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意见主要集中在安全审查范围、办理时限、追溯机制以及与反垄断审查等其他审批项目的关系等方面。商务部将根据实施情况,结合公众意见和建议,适时对规则进行完善。
30.《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发布了,您能否介绍一下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另外,在2010年全国商务工作会上,提出要编制“国内贸易规划”,这个规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何时对外发布?
答:关于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商务部自去年10月份以来,着手研究制订商务领域的“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后,我们正在对商务领域相关的“十二五”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由商务部牵头制定的商务领域“十二五”规划包括:“1个总体规划+12个专项规划”的编制体系。
1个总体规划,即《商务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商务领域的综合性规划,涉及商务发展各个领域的重大问题。其他5个规划属于专项规划,
12个专项规划是:《我国对外经贸关系战略规划》、《国际商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对外贸易“十二五”规划》、《对外投资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境外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发展规划》、《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外开放特殊经济区发展规划》、《国际服务外包“十二五”规划》、《全国药品流通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沿边地区开放开发规划》。
“十二五”时期,商务领域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主动应对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全面体现国家发展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大市场、大流通、大开放对生产、消费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力争实现“三个加快”:即加快现代流通体系的战略性突破,加快对外开放的战略性升级,加快商务发展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握好“四个坚持”:即坚持推动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坚持推动“引进来”与“走出去”协调发展,坚持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商务发展服务于改善民生。
有关规划将在今年上半年陆续发布。部分需报送有关机构审批的规划,争取下半年发布。上述规划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关于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国内贸易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并已列入国家级专项规划。这个规划将明确未来五年我国国内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拟于今年上半年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我们初步设想,通过实施《规划》,使国内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内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市场环境明显改善,形成统筹协调、安全高效、惠民便民、绿色低碳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到2015年,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生产资料销售总额、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均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左右,“十二五”期间,累计增加就业3000万人,总就业人数突破1亿人。
同时,我们也初步考虑了“十二五”期间需要着力完成10项任务。包括: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统筹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大力推动流通现代化进程,优化国内贸易布局,加快服务业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提高应急调控能力,营造安全规范的市场环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同时,这一规划也从财政、金融、税费政策等方面提出一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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