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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
发布日期: 2010- 06- 1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事项: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办理部门:山东省商务厅外贸处

三、办理对象:外商投资企业

四、办理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定。

五、申报材料

1、《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以及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3、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说明;

4、企业进口合同;

5、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6、涉及进口货物证明文件原件(涉及许可证管理货物时出具);

7、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六、申请程序

1、办理电子钥匙

2、网上填写《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3、审核通过后打印申请表

4,提交我厅外贸处

七、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王晓滨  栾宏雯

九、联系电话89013411   89013476

备注: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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