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政务公开对外审批事项内容
单位:山东省商务厅 邮编:250002
办事事项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
办理部门 | 山东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
办理对象 |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
办理依据 | 《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
办理程序 | 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和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向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能力,拥有2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企业,在与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网址:www.mofcom.gov.cn |
提交材料 | 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1、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2、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3、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5、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6、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特许人拥有2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7、特许经营合同样本;8、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必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的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0、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上述第1至3项材料直接在网上填报,第4至第10项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供纸制申请材料,并在网上提交便携文件格式(PDF)电子版材料。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并在省商务厅网站予以公告。 |
收费标准 | 无 |
监督电话 | 0531-89013513 |
备 注 | 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
说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山东省商务厅政务大厅联系。
电话:89013706 联系人: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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