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一照一证”实现连锁店“开门即营业”
发布时间:2021-08-18 阅读次数: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对总部直接出资及管理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开办直营分店实行“一区一照一证”登记模式,取消开办审批手续,只需悬挂总店证照副本即可,无需再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这一模式与“一业一证”“证照联办”等优化流程措施不同,是以上位法为依据进行系统集成改革的一次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真正实现了分店开设零审批、“开门即营业”,对国家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主要做法和创新
(一)试点先行逐步扩展
“一区一照一证”首先适用于“品牌连锁便利店”,指符合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等“六统一”要求,以直营方式开展经营的便利店。下一步再逐步扩大行业和区域范围。
(二)重塑审批流程再造
对总部设在济南片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总部直接出资管理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加盟店除外)(以下简称“分店”),实行“一区一照一证”登记模式。总店(首店)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统一标注“试点推行‘一区一照一证’企业”。分店设立时取消所有注册登记和审批事项,只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和“六统一”规范,即可进行经营。
这一模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的上位法要求,但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突破。
采用这种登记模式,总店承担分店产生的法律责任,从而对企业内部管控、制度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够有效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和群众消费风险,也更便于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减少了行政资源成本,是在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进行的探索创新。
(三)简化经营许可条件
在实行“一区一照一证”登记模式的同时,简化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对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事项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对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企业,不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由密闭式自动化设备完成制作、销售等后续工序的咖啡、豆浆等饮品项目,按散装食品销售经营项目进行许可,无需标注为自制饮品项目。
(四)支持增加搭载服务项目
对实行“一区一照一证”登记的连锁经营企业,其直营分店搭载简餐销售、代收洗衣、代扣代缴、代收代发等综合便民服务项目,可由总店(首店)统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
二、实践效果
以往总店开设分店,需要各分店一一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待相关证照全部办理完毕后才可营业。
实行“一区一照一证”后,总店可随时、自由地按照“六统一”规范开设分店。分店免于办理证照,极大节省了分店开设时间,从而降低了企业租金、人员、物品等经营成本,让企业能够把更多精力放在内部管理规范发展上,享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独角兽企业中商惠民落户济南后,受惠于“一区一照一证”政策,旗下嗨家便利店东城逸家店等4家分店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开门纳客,公司计划在济南布局100家直营店。
三、下步计划
(一)加强对总店规范指导
强化对总店(首店)“六统一”规范的梳理和确立,提高“六统一”标准的适用性,用总店(首店)标准实现对门店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由品牌连锁便利店总店(首店)承担其所有分店的质量安全责任。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日常监管方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三)扩大试点适用范围
及时总结“一区一照一证”试点经验,在实施范围上探索,由一区扩展到全市;在业态适用上探索,由连锁经营便利店向餐饮等其他连锁经营业态拓展,激发企业投资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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