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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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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工会、妇联,各金融监管分局:

现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6年9 月20 日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部门解读】《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和多层次家政服务消费需求,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培育壮大家政服务市场主体

(一)构建全省家政品牌矩阵。统筹培育全省家政服务品牌,打造“齐鲁家政”区域公共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建设项目,申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各市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培育“地域性”特色家政品牌,支持家政企业通过跨界合作、连锁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推动形成“一域一品牌、一业一特色”的品牌发展格局。培育家政人力资源(劳务)品牌,积极组织品牌建设单位参加各类交流共建活动,营造品牌建设良好生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

(二)创新拓展家政服务业态。鼓励家政企业拓展专业深度保洁、整理收纳、康复陪护、营养咨询等新兴领域,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家政企业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协作关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依法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

(三)丰富长期护理服务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规范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服务,更好满足失能人员居家照护需求。鼓励有意愿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长期照护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照护服务队伍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医保局)

(四)实施家政服务惠民促消费行动。将家政促消费活动纳入“齐鲁服务消费季”,常态化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进商圈等惠民促消费活动,高质量办好现代家政产业对接活动,持续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市发放家政消费券、服务优惠券,推出公益性、普惠性家政服务体验活动,丰富家政服务消费场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建设高素质家政服务人才队伍

(五)深化家政服务产教融合。支持家政龙头企业联合职业院校、普通高校、行业组织,建设家政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校在家政服务等相关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际化家政服务人才。(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六)加强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将家政服务领域急需紧缺职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支持开展家政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现代家政云课堂等线上培训载体,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推动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训相结合。持续开展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组织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妇联)

(七)完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落实国家家政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企业、院校等开展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八)更大力度畅通家政就业渠道。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举办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十万优选岗位帮就业、暖冬送岗家政服务招聘季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才汇家政·e职未来”大学生专场招聘会,提升家政人才供给。(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

(九)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家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各市探索开展地方或区域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相关规定给与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责任单位:省妇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总工会)

三、健全家政服务信用和质量体系

(十)深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各市全量归集本地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纳入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严格落实信用采集、存储、使用安全规范。加强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宣传推广,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一)加强家政服务标准研制与应用。聚焦母婴照护、居家养老、社区家政等重点领域,支持行业协会、家政企业和有关机构开展相关标准研制,持续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做好家政服务标准宣贯推广,引导有关单位依照标准开展家政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十二)推动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支持行业组织、企业、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家政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规则和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开展诚信家政服务机构星级认定。引导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结合订单开展服务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三)加强价格监管。家政企业实行家政服务人员分级定价的,要结合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限、从业经历、技能等级证书、用户评价等关键信息制定合理等级标准,并向消费者明码标价。家政企业明码标价以及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标价模板,要符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完善家政服务权益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贯彻落实国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提高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参保率。鼓励家政服务平台企业按照“个人自愿+平台补贴”等方式,支持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落实《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鲁人社规〔2024〕2号),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

(十五)健全家政服务风险保障机制。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落实落地,家政服务机构为16周岁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家政服务特点的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损失保险等产品。推行企业集中投保、个人自愿增补等参保模式,增强家政服务风险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山东金融监管局)

(十六)规范家政服务用工。制定家政服务用工指引,明确家政企业、服务人员权利义务。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家政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收费及结算方式、休息休假、安全责任、信息保护、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培育家政服务发展新动能

(十七)发展线上家政。积极引进全国知名平台企业,鼓励省内社会组织和品牌家政企业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推广线上家政服务,拓展预约下单,智能派单,服务评价,线上签约等数字化场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八)发展智慧家政。推动家政服务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数字健康等深度融合,推广智能清洁、智能陪护、健康监测、家庭安全、适老化等智能产品和设备在家政服务场景中的应用,到2027年底培育不少于30家“潮享新家政”体验中心。鼓励各市统筹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家政应用项目,在智能设备购置、数字化系统建设、服务场景改造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十九)发展社区家政。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聚焦“一老一小”补齐家政服务业态。统筹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闲置公共服务用房等空间资源,采取公建民营、场地共享等模式,支持家政企业布局社区网点,发掘家政“微需求”,提供保洁、烹饪、接送等家政“微服务”。支持社区家政服务机构水电等费用按照居民价格执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六、夯实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基础

(二十)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家政服务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乱收费、隐形加价、恶意违约等突出问题加强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家政服务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

(二十一)强化行业自律和纠纷多元化解。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常态化开展标准宣贯、行业培训、质量评价和交流合作。支持行业协会设立家政服务消费维权工作站,建立投诉快速响应、协调处理和闭环处置机制,推动企业和解、行业调解、消费维权和行政监管有效衔接,提高家政服务纠纷化解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增强家政行业社会认同。支持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按程序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妇联系统相关荣誉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深入挖掘典型企业和从业人员事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渠道持续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家政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行业职业吸引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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