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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6-04-21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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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商务部外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合发〔2025207号,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更好引导产业链供应链有序跨境布局,支持出海企业在全球更大范围配置要素资源,实现健康安全平稳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推进服务资源优质供给和高效匹配,持续打造立体化、全链条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形成面向全省乃至黄河流域的高质量、立体化、全链条海外综合服务生态。

二、加强公共服务资源供给

(一)建设线下出海综合服务港。依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建设“山海经”出海综合服务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实体化运营”方式,集成商务、发展改革、外汇、外事、出入境、海关、贸促等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优化企业对外投资备案、对外承包工程备案、对外劳务合作备案、外汇管理、签证办理、出入境服务、检验检测、原产地证签发等事项办理流程,提升综合服务效率,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委外办、省贸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外汇局山东省分局、济南海关)

(二)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矩阵,优化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模块化、综合化、数智化水平,在整合资源基础上,打造门类明确、导航清晰、内容丰富、安全可靠的“海综服”平台体系。完善政务办理指引、政策咨询、信息资讯、风险提示等细分服务,提供法律、财税、金融、物流、人才等线上专业咨询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三)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产品。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别(地区)投资合作与贸易指南、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国别风险预警等现有资源,推动开发更具时效性与实用性的高价值公共产品。结合山东产业实际,制定重点国别地区产供链布局指引。紧扣出海企业需求,聚焦市场拓展、合规风控、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维权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及交流对接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委外办、省贸促会、省工商联)

(四)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各市以适当形式推介当地优质服务资源,帮助企业精准识别匹配出海服务资源。整合黄河流域优质出海服务资源,努力实现与黄河流域各省(自治区)出海服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港澳山东周”“新加坡山东周”等重点经贸活动平台作用,加强联动,增强服务企业出海能力。建设全省对外投资合作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三、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五)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支持有实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在省内建设涉外法律综合服务平台或服务站,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支持省内法律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法律案件国际响应速度,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打造梯队式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发挥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法律服务团及调解机构作用,常态化举办涉外法律服务和涉外商事调解宣传活动。健全诉调仲相结合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帮助企业化解贸易纠纷,为企业出海提供坚实保障。(牵头单位:省司法厅,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商务厅)

(六)优化涉外财税服务。支持省内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涵盖全球发展战略规划、出海方案、供应链管理、尽职调查、会计审计等服务,为企业出海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鼓励省内会计、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与重点投资国别事务所合作或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提升跨境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

(七)强化跨境金融服务。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流程。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加快海外布局发展,助力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推动信保公司完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险服务,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出海企业需求的新险种,积极开展再保险业务,支持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参与企业出海服务。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青岛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工作。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助力企业海外专利商标布局,深化与主要贸易国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推进海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拓展海外纠纷应对服务网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快速响应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库、法律法规专家库等,持续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九)推进专业人才资源培育。支持高校开设出海企业亟需的跨国经营、小语种等相关课程;支持“班·墨学院”建设,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聚焦出海企业国际贸易、技能人才等领域需求,加强“订单式”培养培训。支持省内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做强做大,拓展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及交流活动,为出海企业提供高端人才精准对接服务。引导外派劳务企业向高端外派劳务转型,延伸业务链上下游,提供涉外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国际物流保障能力。加快拓展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提高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性和韧性。支持省内综合物流供应链企业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全球交通物流资源重组和整合,在港口、航运、园区、海陆空货代等领域综合发力,不断提升全球化经营水平。推进山东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完善境外集疏运体系建设,发挥班列境外集结中心作用,提升境外货物集散能力支持省内重点港口与境外港口缔结友好关系,扩大集装箱中转规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十一)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支持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机构、企业参与国际合作评定规则制定,开展技术交流,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打造国际知名的合格评定机构品牌。(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二)强化境外安保服务。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组织境外安保工作培训,开展线上线下境外安保巡查,评估相关重点国家地区安全风险,为出海企业提供安保指导和风险预警。支持具备条件的安保企业加强与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对接,拓展境外安保业务。(牵头单位:省公安厅,责任单位:省委外办、省商务厅)

(十三)推进信息赋能服务。支持信息技术、云计算、供应链等领域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为出海企业的网络通信、智慧园区、数据中心、云服务、智慧办公、网络和信息安全、综合网络托管服务等数字化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四、完善海外综合服务网络

(十四)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提升合作区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帮助中小企业在合作区内开展组装加工、带料生产等。加强宣介指引,引导入区企业合理利用当地原产地规则及关税政策优势,带动上下游优势装备和零部件、原材料等出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五)服务对外贸易新业态。拓展“合作区+”功能,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与跨境电商、境外营销服务网点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境外营销服务网点企业获取东道国市场信息及商业合作资源,稳步开拓海外市场。鼓励境外营销服务网点企业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加工维修、售后服务、营销推广等增值服务,深耕东道国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六)支持海外综合服务企业建设。依托省内“走出去”重点企业、境外经贸合作区,在重点国别地区设立一批山东省海外综合服务联络企业,在国别动态、业务咨询、资源整合、项目对接、服务保障、人才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为企业出海考察、市场开拓、商务洽谈、风险防控、权益维护等提供咨询和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七)统筹利用海外服务资源。发挥9个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处资源统筹作用,强化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联络,及时了解所在国最新政策,反映企业需求,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加强与海外商(协)会、海外综合服务站、重点中资企业的联系,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持续服务。增进海外商(协)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协会成员业务沟通联络、信息资源共享,协助企业解决落地需求。(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

五、提升出海企业能力

(十八)培育壮大山东本土跨国公司。实施山东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工程,持续提升产业链头部企业创新驱动力、全球竞争力、综合影响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企业对外投资与拓展市场相结合,开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提升跨国竞争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对外开放排头兵作用,对标世界500强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科学布局,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十九)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指导出海企业聚焦国际通行规则与商业惯例,开展国际经营、贸易规则等业务培训。引导出海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与海外市场特征,开展投资环境、市场需求、政策壁垒等可行性研究,精准制定适配中长期发展的国际经营规划,稳步提升全球化经营能力。支持企业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制定系统性培养方案,培育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提升海外经营合规水平。支持“走出去”企业和服务机构建立合规经营体系,遵守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规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安全质量、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走出去”企业推进廉洁合规建设,熟悉和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规则,在境外经营中做到廉洁合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六、强化服务保障

(二十一)完善企业出海服务网络。扩大海外综合服务覆盖面,延伸服务链条,在各市设立企业出海综合服务咨询窗口,强化资源要素投入,推进信息同步、资源共享、省市联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各具特色的出海综合服务港或海外服务联络站,服务本区域企业国际化布局。(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二十)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的原则,对企业赴高风险国别(地区)开展投资合作加强管理。加强海外安全风险信息跟踪和发布,指导企业完善风险评估应对。鼓励相关服务机构运用线下培训、视频授课、主题沙龙、信息推送等方式,提升企业海外经营合规意识。发挥省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专项小组机制作用,加强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维护海外企业和人员安全。(省委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政策保障。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守牢安全发展红线,切实防范产业链关键环节外迁和核心技术外流等风险。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推进落实,聚力建设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要强化部门协作、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企业出海综合服务效能,努力为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山东省商务厅        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21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厅长解读】介绍山东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支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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