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彦岭 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院教授,山东齐鲁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
《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山东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要求的重要举措。
《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企事业单位不享受有关补贴;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注销车辆须为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且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享受山东省补贴政策需要在山东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补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适当对新能源汽车倾斜。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二是对报废注销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细则》对2024年报废车辆更新补贴进行了有效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细则》让补贴审核及发放更加标准化。明确了审核—发放补贴资金—复审的流程。一方面明确了审核方的责任。各市商务部门为审核的主要牵头单位,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二是明确了资金发放职责。审核通过后,由各市根据核查确定的补贴金额,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三是明确了复审流程。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各市补贴信息进行复审。
《细则》的实施,将持续激发消费者汽车领域消费潜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不断扩规提面,实现了提振消费与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红利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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