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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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5- 01- 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9680 字体:【

 省商务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商务史志年鉴编纂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和外国(地区)商务人员来访邀请事项。组织指导厅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和驻外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拟订全省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务系统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商务系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的政策建议等。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

(三)研究室。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商务领域改革,组织拟订全省商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对外开放政策。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四)商务经济运行分析处。负责监测全省商务运行态势,承担商务运行指标数据的汇总分析、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提出促进商务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商务领域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挂行政许可处牌子)。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商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财务管理处。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厅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商务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

(七)流通业发展处。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督促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商贸发展处。参与拟订全省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商业特许经营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对展览、拍卖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九)市场体系建设处。牵头拟订全省商贸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十)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挂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照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促进酒类、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

(十一)电子商务处。拟订全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十二)对外贸易处。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以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外国以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山东代表机构。负责全省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

(十三)服务贸易处。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和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推动服务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备案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四)进出口公平贸易处。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我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

(十五)外国投资管理处。指导、管理全省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省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参与拟订《山东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省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六)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拟订全省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审核、管理我省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省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推动我省与非洲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协调我省与非洲国家(地区)地方政府间的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省与非洲国家(地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

(十七)开发区管理处。负责全省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动态管理。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十八)规划指导处。负责拟订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督促检查各片区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各片区制度创新和改革试点任务落实。承担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及其他自贸试验区事务的联系协调,协调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重大问题。综合评估自贸试验区建设运行情况。统计发布自贸试验区相关公共信息,组织自贸试验区对外宣传、培训、交流等工作。承担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九)制度创新处。负责研究起草自贸试验区管理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对国际自由贸易园区及国内自贸试验区的跟踪分析和比较研究工作,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做法,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指导和组织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二十)上合示范区服务协调处。负责对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省级层面支持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推动我省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的经贸交流合作,协调我省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省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指导青岛市推进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承担对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工作考核评价、督导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省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服务协调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十一)投资促进处。参与拟订全省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境内外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协调与相关国别(地区)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

(二十二)欧洲美洲处。指导推动我省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协调我省与所负责国别(地区)地方政府间的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省与所负责国别(地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承担有关礼宾礼仪工作。推进与大洋洲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

(二十三)亚洲处(挂鲁新经贸理事会秘书处牌子)。指导推动我省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协调我省与所负责国别(地区)地方政府间的多双边经贸关系,牵头组织实施我省与所负责国别(地区)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承担有关礼宾礼仪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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