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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9- 2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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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开发区经济建设主阵地和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商务厅会同省科技厅起草了《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faguichu@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反馈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山东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邮编:250002,信封上请注明“《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解读《山东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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