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栋、杨岩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强调,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等于落幕,广大党员干部应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悟之课、长修正身”的不二法宝,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常践常得,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常思常悟筑牢清廉底色。为学之要,贵在有恒。党纪学习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绝不能“收官”就“暂停”,必须殷鉴不远、警钟长鸣。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课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细则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要学而孜孜不息、思而审慎明理、践而心存顾忌、行而坚守规矩,持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明晰干事创业刻度、标清处世为人尺度,始终做到纪律规矩“永驻心间”、清正廉洁“常在心头”。
自省自警提振拒腐能力。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处事之道、为政之要,更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廉明的重要保障。面对“糖衣炮弹”的诱惑和“蝇贪蚁腐”的侵蚀,更需练就“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定力,让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行动自觉。要在“揽镜自照、照镜正容”中三省吾身,时刻对照党章的纪律规矩、对照群众的诉求期盼,用“放大镜”聚焦正风肃纪情况,以“聚光灯”检视拒腐防变成效,主动纠正思想偏差、行为偏差,练就“内无妄思”的思想定力,提振“外无妄动”的行动自觉。
正心正行检验教育成效。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初心为民的生动实践,是所有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衡量标准,主动聚焦群众诉求、百姓利益,积极作为、以身作则,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奉公中“经得起诱惑”,把“问题清单”变成“满意答卷”。要根植“小事愿管”的理念,夯实“小事能管”的本领,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含金量”更高,让为民服务的“底色”更浓,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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