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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香港跨境电商,推动山东产业出海的建议》(第13020610号)收悉。我厅会同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进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国家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改革试点任务,以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监管创新优化行业生态,释放企业活力,大力推进全省跨境电商发展。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3年占全省进出口总值比重由2020年的0.6%提升到6.8%以上。全省16市均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是全国第四个实现综试区全覆盖的省份。
一是强化财政政策支持。省政府先后出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升发展行动计划》《山东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加强新业态发展顶层设计。每年统筹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综试区建设、主体培育、人才孵化、营销推广等方向支持。
二是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平台20家、跨境电商产业园30家、公共海外仓70家,持续开展“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培育系列活动,组织170余家平台和头部服务商共同参与,为企业送资源、送政策、送培训、送订单。2023年,组织30余家特色产业带跨境电商企业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举办山东特色产业带跨境电商合作推介会。连续举办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搭建跨境电商领域投资交流合作平台。
三是畅通跨境电商出海渠道。省商务厅印发《山东省推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支持海外仓提升信息管理和智能化发展水平,引导省内企业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布局海外仓270余个,总面积213万平米。创新推动“前展后仓”模式发展,依托东盟、中东、非洲等地区公共海外仓设立5个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搭建线上展销平台、线下展示中心。
四是强化金融结算服务。为更好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清算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机制,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目前全国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结算的支付机构和银行有30余家,已能够满足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支付结算需求。
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和省财政厅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商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 (免)税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零售出口试行无票免税政策等。目前,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管理权限的规定,税收政策制定属于中央事权,未经授权省级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减少税收的建议,省财政厅将适时向国家部委沟通汇报并积极争取。
六是优化完善监管体系。青岛海关和济南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工作部署,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持续复制推广简化申报、汇总统计等跨境电商综试区便利化政策,联合地方商务部门加强政策宣讲,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支持企业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确保出口跨境电商“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建立健全跨境电商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完善虚假贸易管控机制。积极落实跨境电商综合改革措施,围绕“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持续优化监管流程机制,在全国率先落地海外仓无纸化备案,实施海外仓“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二、下步工作
一是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聚焦纺织服装、轴承、健身器材、商用厨具、玻璃制品、工程机械、发制品、轮胎等特色产业带,组织10场“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行动,开展山东产业带亚马逊外贸赋能活动,强化选品对接、人才培养和服务链优化,“一县一策”为中小外贸企业上线提供开店、选品、研发、营销、物流等全链条一揽子解决方案,推动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二是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分类培育。强化与亚马逊、阿里国际站、eBay等知名平台合作,加大对企业上线知名平台支持力度,重点培育10个跨境电商交易平台、50个省级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和10个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组织企业赴南美、中东欧等市场开展系列跨境电商专题经贸洽谈活动,统筹用好我省企业在香港的海外仓,助力更多产业带特色产品打开销路、打造品牌。支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香港先进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共同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跨境电商交流活动。继续举办2024年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推动黄河九省区跨境电商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举办2024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和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研讨交流行业发展趋势、产业转型策略、生态培育建设,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交流载体。
四是提升金融结算和监管服务水平。积极协调更多有实际需求、经营合规且业务和技术条件成熟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扎实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持续复制推广“简化申报”“汇总统计”“批量转关”等跨境电商综试区便利化政策,创新监管手段,优化服务措施,推进跨境电商综合改革。支持企业申建海外仓并做好备案,提升海外仓产品终端及售后服务能力。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6月28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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