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首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元数据)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40088号《关于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推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4- 06- 24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浏览次数 23 字体:【

尊敬的冯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推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建议》(20240088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措施建议,逐项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全省家电行业以旧换新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领。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在全国两会期间,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3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3月27日商务部等14部门出台《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即作出部署安排。4月8日省政府出台《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

(二)政企联动发力。在商务部指导下,4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全链条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举办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山东站暨2024全国家电消费季启动仪式,银联联合十大金融机构发布金融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礼包;汽车、家电、装饰等全省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银座电器、苏宁易购等十大家电销售企业,分别发布了消费品换新政策礼包。4月以来,省家用电器协会组织海尔、海信、澳柯玛等企业在16市投入以旧换新补贴3亿多元,补贴比例在8%以上,叠加旧机等补贴,综合补贴比例超过10%;累计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超300场次,带动销售额超20亿元,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认可。

(三)细化措施保障。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山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针对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企业销售的新家电,以及家电销售企业、家电回收企业、家电拆解企业等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标准规范。先后赴临沂、淄博举办系列促消费政策解读等活动,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市场复苏、消费活力持续增强。截至5月底,全省共销售新机(四机一脑)223.82万台、销售金额79.75亿元;旧机回收170.26万台、以旧换新37.28万台。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为更好引导和支持家电企业做好以旧换新工作,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措施建议,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发挥好政策奖补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融媒体、社区网格员作用,多渠道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及超期服役家电安全隐患。加大对互联网+回收平台、专业第三方回收企业支持力度,根据其业绩和贡献大小给予支持,畅通家电回收循环体系。支持各市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鼓励家电流通企业、生产厂家推出以旧换新政策包,对2024年底家电回收数量同比增长超过7.5%的企业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家电企业参与家电回收和“以旧换新”工作热情。

二是创新回收模式,促进“互联网+回收”旧家电。支持聊城市发展“惠循环”家电以旧换新数字化服务平台,联通以旧换新上下游企业,整合用户(消费者)、企业(包括回收、流通、拆解、生产厂家、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端的数据网络,形成覆盖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流程的全链路信息化管理体系,构建回收、售新、拆解全产业链条。在省内推广“惠循环”平台等成熟模式,方便消费者通过平台下单交旧,领取以旧换新优惠券等补贴,实现旧家电来源及流向可追溯、收旧和换新紧密结合。

三是推广典型经验,支持家电以旧换新网点进社区。加大对海尔集团·海尔一里城社区量子小店“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典型经验的推广宣传力度,支持线上下单、社区收旧,提升家电回收便利度。支持智能家电促销活动进社区,通过搭建场景体验,集中展示智能家居、智能厨电等绿色、智能、适老化家电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送新和安装”服务,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家电以旧换新的便捷与实惠。

规范旧货流通,持续完善二手家电销售评估工作。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二手家电检测技术规范、二手家电再流通管理办法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回收家电分类、检测、维修、销售等经营行为。引导二手家电回收、流通等商协会组织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杜绝二手家电以次充好,以高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规范发展。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6月24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流通业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56)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