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子杰——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协会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近年来,老字号传承创新不断迎来政策利好。2023年,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开展第三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2024年2月份公布了入选名单。我省超意兴、巧媳妇、野风酥、泰山桃木王等28家企业上榜。至此,全省共有91家中华老字号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五(前四位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第三批中华老字号的遴选,我省企业上榜数量居全国第三(仅次于上海、浙江)。
一、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
商务部于2006年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并在2006年和2011年先后认定两批“中华老字号”共1128家。2023年,启动第三批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工作。至此,我国已有中华老字号1455家,平均“年龄”约140岁。这些品牌从琴棋书画到柴米油盐,覆盖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32个行业,是我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闪亮名片。
第三批中华老字号的认定是按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推进实施的,《办法》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中,最让我们关注的,莫过于中华老字号的年龄“门槛”——品牌创立时间改成了在50年(含)以上,不再是原来的创立于1956年以前。这是考虑到企业一般存续周期在20至30年、超过50年就称得上“长寿”。而降低时间“门槛”,意味着将来还会有很多消费者耳熟能详的新品牌会成为中华老字号——这充分体现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动态可持续的工作原则。
当然,仅仅依靠“长寿”这一“老”资历,想要成为中华老字号,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和服务,鲜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良好的品牌信誉,经得住市场的检验。
除了年龄门槛外,《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还制定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商务部对中华老字号推进动态管理,其目的则是为了确保老字号“金字招牌”的成色。2023年,我省的淄博石蛤蟆餐饮有限公司、济南泰康食物公司和济南奇美美发美容有限公司3家企业及品牌没有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被移出了中华老字号名录。这对所有老字号来说都是警示,老字号的荣誉不是一劳永逸的,企业不能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
二、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
2024年5月,省商务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档案馆联合印发《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及管理办法》)。我省《认定及管理办法》充分贯彻《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同时,考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品牌强省战略,参考了浙江、江苏、广东等兄弟省份政策,了解了省内多个地市政策。概括来说,结合了多方意见和建议,并在2017年出台的《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基础上,最终修订形成。
大家可以看到,新的《认定及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动态管理、其他等五大章节27条细分项目。确定了四方面内容:
一是确定概念。指出山东老字号是指厚植齐鲁文化和地域特色,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
二是确定对象。山东老字号认定以企业为主体,认定企业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
三是确定条件。山东老字号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
四是确定平台。山东老字号申报和认定工作主要通过山东省老字号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fuwu.hao1956.com)进行。
建立了四项制度:
一是部门协同制度。山东省商务厅负责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档案馆开展认定和每3年的复核工作。
二是科学培育制度。通过规定40年品牌创立时间、优先推荐市级老字号等申报要求,在全省构建有序推进的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多层次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简要说明一下:中华老字号创立时间是50年,山东老字号创立时间定为40年,省内许多市级老字号的认定期限是30年。由此,形成了市、省、国家梯级培育老字号、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三是省市联动制度。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协会,共同参与到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工作当中,在企业推荐、材料审核、动态管理等方面省市联动,营造政府、协会、企业共同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是动态管理制度。推进山东老字号“日常监测+年度评估”的有进有出制度,将长期经营不善,甚至已经破产、注销、倒闭,或者丧失注册商标所有权、使用权的企业及品牌,移出山东老字号名录,打破“终身制”倒逼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新版的《保护及管理办法》,对比2017年印发的《保护促进办法》有较大的改动,尤其是这三方面:
一是认定方面,在认定条件当中,把“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修改为“品牌创立时间在40年(含)以上”,为山东老字号升级为中华老字号留出充足培育时间。并且,对企业提出了主营业务连续30年(含)以上、近3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这一要求。并且增加了召开听证会程序,如果对山东老字号认定如果存在较大争议,必要的话召开听证会;
二是管理方面,《认定及管理办法》删除了对山东老字号认定有效期5年这一限制,但在日常管理当中增加了“红绿灯”机制,提出开展日常监测、建立创新发展评估模型等创新举措,强调对山东老字号开展科学规范管理。
三是权限方面,界定了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职责权限——认定方面,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优先推荐已被认定为市级老字号3年(含)以上的企业,推荐名单对外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管理方面,由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问题企业的监督整改,必要时可约谈企业负责人。
自2017年以来,省商务厅作为老字号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协会的助力下,落实了系列科学有效的举措,有力推动我省老字号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办法》的出台,一方面确定了老字号认定的动态“年龄”门槛,为老字号团队的扩大、老字号工作的持续推进,定下了基调。另一方面,通过日常监测、规范管理、三年复核等举措,再一次确定老字号“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考核机制。这样,既可以正面激励老字号做大做强,成就国际品牌。同时反向激励一些思想理念落后、面临困境的老字号跟上时代发展改革创新。全面树立“山东老字号”公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老字号承载着丰富的生活和文化记忆,创建不易、维护更难。在市场竞争、政府监管、全社会共同监督中,企业一定要努力创新,发掘品牌价值,拓展更大市场,打造更加硬核的质量品牌,确保老字号“金字招牌”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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