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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征求《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1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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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局)、中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

2021年5月31日,我厅印发了《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暂行规定》的出台,填补了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市级商务(审批)部门缺乏审批依据的空白。《暂行规定》到期后,国家仍然没有出台相关的成品油管理办法,为避免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缺乏审批依据,保证我省成品油流通政策稳定和工作连续,《暂行规定》需延期适用。

请你们根据这两年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省商务厅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姜浩,电话:0531-51763481,13805310112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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