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秘书处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
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的通知
沿黄各省(区)商务厅(自贸办):
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成立以来,沿黄各省(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自身定位和特色特点,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动协同,努力打造黄河流域制度创新高地,形成了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供沿黄各省(区)借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区域协同类
“黄河流域内陆港群数字化创新发展模式”、“中欧班列跨省域共商共建共享合作机制”、“构筑内陆地区通关便利化重要对外开放通道”、“‘数字黄河链’公积金跨域无证明通办新模式”、“内陆地区货物出海物流一体化协作新模式”、“川渝自贸试验区区域司法协同合作创新”、“创新‘运贸一体化’国际班列运行模式”、“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协同发展机制”、“黄河中上游流域毗邻省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等9项。
(二)绿色低碳类
“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基建物资银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探索建立碳评纳入环评新机制”等3项。
(三)高质量发展类
“建设‘一带一路’跨国农业全链条发展体系”、“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创新粮油监管模式”、“创新打造全球青年可持续创业者网络”、“探索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新模式”、“工业互联网赋能黄河流域产业数字化转型”、“期货服务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新模式”、“‘全随机评标’新模式”、“创新航空集装货物整板运输组织模式”等9项。
(四)在特定区域借鉴的创新成果
1.在自贸试验区借鉴“黄河流域自贸联盟外国人来华‘许可互认’新模式”、“区域外发货物跨关区保税维修监管模式”等2项。
2.在沿海地区借鉴“商品车国际转运新模式”、“‘南货北出’构筑中非双向货运新通道”等2项。
二、有关要求
请联盟各成员单位结合各省(区)实际,做好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宣传解读,推动制度创新成果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赋能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秘书处(山东省商务厅代章)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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