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注册并录入企业完整信息。
2.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逐级上报(已承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权力事项下放的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办理相关备案事宜)。
3.企业申请材料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一式二份)报省商务厅。
4.申请材料经复核符合要求的,省商务厅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内予以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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