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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商务厅行政执法情况
发布日期: 2023- 01- 02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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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商务厅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积极做好商务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组织8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16市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厅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二是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走深走实。持续完善抽查工作机制,部门联合检查牵头发起任务5项,部门内部检查10项任务全覆盖。对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三是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未在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车予以拆解、交易报废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四是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经认真排查,我厅在行政处罚中不存在“乱罚款”问题。

全年行政处罚事项1件,详情如下:

政执法决定书文号:鲁商罚〔2022〕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具备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的处罚

主要事实依据:

临沂广发于2013年回收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别克牌汽车(车架号LSGDC82C24S303584)一辆,于2015年回收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奥迪牌A6汽车(车架号LFVBA24BX33025979)一辆。在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支付车辆残值后,未按规定拆解涉事车辆,而是连续将涉事车辆违法过户交易,在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的情况下,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上事实,有临沂市车管所对涉事车辆信息查询截图及回函、《核查笔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车辆信息有关情况的说明》、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车辆信息复函》等证据佐证。

临沂广发的行为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禁止以任何方式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的规定。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含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临沂广发处以吊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日期: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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