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51T/2022-0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商务厅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鲁商字〔2022〕11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2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日期 | 2022-08-23 |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外汇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要求,提升我省中小微外贸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试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施行期二年。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省商务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山东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试点管理办法》.doc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