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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2- 08- 02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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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意见

不采纳的理由

1

北京保利威律所

增加向企业推荐建立合规体系内容,规避贸易风险。

原则采纳


2

北京德和衡律所

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采纳


3

北京嘉润律所

将《暂行办法》中的每月反馈修改为季度或半年反馈。

采纳


4

北京浩天信合律所

修改《暂行办法》第七条分配对口服务范围内容。建议根据招标宣传材料、律所情况、团队成员情况等信息分配。

原则采纳

属于工作建议。

5

北京大成律所

建议增加法律服务团提供法律政策含义的解读与咨询服务。

不采纳

已包含在服务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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