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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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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跨境电商孵化机构管理,加快跨境电商领域专业人才培育,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进行申报,于7月11日前将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报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孙玉梅、刘斐斐

电  话:0531-51763413、51763532

邮  箱:waimaochu@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申报材料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6月28日


  政策解读:【部门解读】《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附件1

 

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8号)要求,加强跨境电商孵化机构管理,加快跨境电商领域专业人才培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跨境电商孵化机构(以下简称孵化机构),需在山东注册或与山东培训机构有稳定合作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跨境电商课程开设条件,有跨境电商人才培训与输送经历,无任何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第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孵化机构积极申报,省商务厅牵头开展培育认定工作、协调政策支持,各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试点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1年以上,获得当地教育或人社部门的教育或职业资格培训资质,或市场监管部门批复的教育咨询资质,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获主流跨境电商平台(阿里国际站、亚马逊、Shopee、Lazada、Wish、乐天、eBay、TikTok等)官方认定的培训机构予以优先认定(参与认定的省外培训机构须为主流平台官方认定机构);

(二)在山东省内拥有不小于200平米的独立办公场地,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及模拟平台软件、实训平台账号、实操产品供应链等配套资源;

(三)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至少拥有5名以上跨境电商相关专业的全职或兼职教师,每名教师须有丰富的实训经验、有相关培训资质证书或企业实操2年以上经验;

(四)近1年培训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超过100家或培训人数超过200人,其中新开设有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的线上店铺数量超过20家; 

(五)具有课程开发和建设能力,能根据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和企业个性化需求,定制化开发设计课程体系;

(六)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人才培育及输送方面获得较好荣誉;

(七)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培训和实训的正常开展,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向省商务厅推荐。

第六条  省商务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和实地核查,确定拟认定的试点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七条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跨境电商人才发展需求组织企业通过试点单位进行培训,对于培训成效明显、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参训企业,各市对企业培训费用给予资金支持。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八条  经认定的试点单位有效期三年。

第九条  省商务厅牵头对试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试点单位及时移出名单;根据培训需要适时评选认定新的试点单位纳入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2

 

申报材料

 

一、孵化机构申请报告;

二、孵化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三、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登记证书,教育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材料,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四、教学场所、实训场地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

五、开展培训所需设施设备情况;

六、培训师资情况及证明材料;

七、近1年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及证明材料、孵化企业上线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情况及证明材料;

八、跨境电商领域课程开发、课程体系设计、课程个性化定制情况,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建设情况;

九、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表);

十、对申请报告及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附表

 

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时间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址


总面积

(平方米)



培训场地及可容纳人数



设施设备情况



师资队伍情况



管理人员情况



涉及平台情况



近1年跨境电商培训成效



获得荣誉情况



获得资质情况



2022年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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