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缓解全省中小微进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2年5月,山东省商务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齐鲁进口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银、担共同发力,扎实做好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和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办法》出台后,山东省商务厅第一时间召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投融资担保集团、省农担公司和工、农、中、建、交行山东省分行,就下一步政策落地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加快部署推动。相关银行和担保机构迅速行动,积极收集融资需求,提高银担审批效率。截至5月23日,五家银行为7户企业发放“齐鲁进口贷”首批贷款共1500万元,标志着政策实质性落地生效。
工行山东省分行实现了全省首笔“齐鲁进口贷”的投放。获贷企业为济南龙乡食品有限公司,其常年从南美进口食品原料并加工销售,经营较为稳健,最近一段时间受美元升值影响,资金周转遇到压力。“齐鲁进口贷”政策出台后,工行山东省分行基于海关平台进出口企业报关单、税单、海关企业信用评级等数据,提供线上融资服务,迅速与省投融资担保集团体系成员对接,高效发放贷款500万元,保障了该企业70余万美元牛羊肉等原料的顺利进口。
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积极摸底融资需求,在了解到烟台双诚机械有进口付汇资金需求后,开启绿色通道,48小时内完成企业和担保公司额度批复,成功为企业发放300万元贷款。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通讯员 吴亚卓
政策文件地址:山东省“齐鲁进口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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