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
杜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充电站、充电桩布点的建议》(总编号:20220283)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围绕代表提出的在现有公共停车场、宾馆、加油站、绿化带、交通枢纽等公共领域增设充电桩规划位置的建议,我厅结合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查研究。目前,在现有加油站增设充电桩不存在政策障碍,但受加油站安全和空间影响,现有加油站具备增设充电桩条件的较少。一是在加油站设立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满足消防和应急部门的消防安全要求。二是现有加油站几乎没有可安装充电桩的合适空间。三是现有加油站增设充电桩,只需征得加油站业主同意,满足应急部门的安全要求即可,无需商务部门审批。
如果能源部门考虑在现有加油站增设充电桩的布局,商务部门将及时提供现有加油站布局情况及加油站信息,积极配合做好增设充电桩工作。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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