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松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菏泽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总编号:20220048)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菏泽市电子商务发展,郓城县、曹县先后获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菏泽天华电商产业园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截至2022年4月,郓城县、曹县新改建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处,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49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点454个。累计培训17511人,电商带动全县就业2635人,新增网商1988个,累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售总金额超过200万元。2021年,菏泽市实现网络零售额207.1亿元,居全省第六位,同比增长22%。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78.4亿元,同比增长18.7%。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菏泽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指导郓城县持续放大综合示范效应,曹县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指导菏泽其他县(市、区)复制推广示范项目建设经验模式,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全市农村电商整体发展水平。二是加强电商人才培训。组织菏泽市电商从业者参加电子商务“云课堂”培训和直播电商领航主播培训,对在直播电商专题培训班上表现突出和推荐的优秀主播进行再培训、再提升,储备电商发展人才。联合省教育厅指导菏泽市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训。三是完善电商公共服务。指导菏泽市电商企业、园区、基地,进一步完善企业孵化、人才培训、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配套服务,提升建设发展水平,打造要素齐全、服务完备、产业融合、业态丰富的综合性电商园区和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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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5月11 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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