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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出“进口贷”政策畅通进口企业融资渠道
发布日期: 2022- 05- 1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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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和全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创新引领走在前,聚力实现新突破”总要求,近日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推出“齐鲁进口贷”政策。一是突出进口结构调整导向。将进口贸易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范围,利用现行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和农产品等进口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引导优化进口结构,实现进口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支小支微支农政策导向。“进口贷”重点支持最近12个月进口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企业以及进口商品符合省农担“支农”业务范围的企业,享受优惠担保费率和优惠贷款利率,旨在提高中小微进口企业融资便利程度、降低融资成本,惠及全省96%的进口企业。三是突出市场化运作与政策激励同步推动导向。“进口贷”政策下,承办银行、省农担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及体系成员按照“进口贷”业务产品方案对进口企业融资申请开展贷款、担保审批,银担双方一致同意后完成贷款投放。在以市场化融资方式充分考虑银担风险管控的同时,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银行机构“进口贷”业务开展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落实“进口贷”政策突出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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