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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济指办发〔2022〕144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4- 11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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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直属各单位:

4月8日,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济指办发〔2022〕144号),进一步明确了入济返济人员疫情防控要求。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进一步加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防止疫情输入,严把入口关,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济返济人员管理服务通告如下:

一、对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严格按现行规定“点对点”接返,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入济返济人员应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村)报备,来济当天主动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和到达时间。

三、入济返济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济后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立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

四、入济返济人员抵达后,第1天、第3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第7天再做1次核酸检测。

五、入济返济人员抵济7日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六、来济对接业务单位及聘用外省市人员单位负责做好入济返济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七、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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