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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省直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出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2- 2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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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单位:

       近期,我国多个城市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并外溢至其他省份,部分地区出现工作场所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加强工作人员出行管理,严防疫情输入传播,维护省直机关安全有序的工作秩序,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人员出行管理。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一般不安排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

       二、做好省外返回人员检测。对出省返回的人员,要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返回人员检测。对从 14 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市返回的人员,要立即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间隔 24小时)。要密切关注有关健康提示,对属于或疑似属于高风险人员的,要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四、加强高风险关联人员排查检测。对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要对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 2 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所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五、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加强机关出行人员健康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排查。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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